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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看迷>种田文男主拿错反派剧本 > 330(第1页)

330(第1页)

曾暮寒心系师弟病情,离开杭州后并未着急北上归乡,而是往蜀州方向去了。

此事先按下不表。

话说当日黎孤离开不咸山,这一年里,他又在做什么?

黎孤是天云楼顶级刺客,他平时的生活穷极无聊,不过是喝酒,吃饭,和杀人。

就是最低级最低贱最末流最上不得台面的杀手刺客过得也是这样的生活,黎孤作为顶级刺客,也仅仅是喝美酒吃好饭杀贵人。

说到底还是那三件事,吃饭,是为了活着。喝酒,是为了活得更舒服。杀人,则是因为无聊。

黎孤的生意做的很大,黑白通吃,他的顾客从蒙原部广阔的草原到朝歌的殷商废墟。杀谁不是杀?只要有钱赚,谁让他杀谁都行。

在朝歌城的知名茶楼里,黎孤正大快朵颐,喝好酒吃美食。

他是埋头苦吃不管不顾,窗外的景色可是美,有心看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一声。但黎孤是粗人,对良辰美景毫无兴趣——又不能当饭吃。搞这些风花雪月的文人墨客,在他眼里全是吃饱了撑的,不然哪来的闲工夫!

这才刚二月,朝歌城的天气已逐渐回暖。天上偶尔飘过一星半点的雪花,往往还没等到落地就化成小水珠“啪嗒”一下滴在地上。

程宜风盯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觉得一年四季中自己最厌恶的就是春季了。尽管几乎所有人都盼着冰天雪地的日

子早早过去,好看到温暖的春花快快盛开。

雪一融化,整条大街都淌着肮脏的雪水。太阳一升起,房檐就开始流泪。太阳一走,这薄情的立刻止住泪水,冻成一条条的冰溜子,如铁石心肠般坚硬。

等到第二天它的情郎再来,周而复始,直到泪水流干。

这样的天对那些讲究人来说可真是折磨,就算他们再小心,锦缎衣服上也会溅上几个泥点子。

顶着这样的脏衣服坐在茶楼雅间里未免有些不妥,那也没办法,除非……除非让人抬着走。

可公子哥们大都有手有脚,再怎么讲究也没到让人抬着出门的地步。

但也有例外,例如程宜风,他就是恬不知耻,明明有手有脚,还让人抬着进茶楼。

纵使有人私底下说几句他这朝歌第一败家子的不是,翻来覆去也就那几句话。

败家怎么了?碍着谁了?横竖没败你们的家!整个朝歌都是他程宜风的,他全家死了个干净,长辈一个也无,谁还能指着他的鼻子说他的不是?

钱是人家自己挣的,没偷没抢。就连茶楼——茶楼也是人家自己的产业,在自己的地盘花自己的银子,就是天王老子来也挑不出毛病,干卿何事?

茶楼的幕后老板此时就坐在楼上雅间,掸了掸自己没有一个泥点子的衣裳,十分满意。

他从早上到现在不知坐了几个时辰,不要酒菜,只要一壶茶,一盘点心,就那么干坐着。

茶楼的管

事见东家来了,上赶着献殷勤:一会儿要叫几个舞女助助兴,两阵儿又要亲自给程宜风斟酒,可都被拒绝。

最后把程宜风整烦了,他手一挥,示意手下人把管事的扔出去,让他哪凉快哪儿待着。

没人知道这位爷坐这儿是要做什么,是等人,还是单纯赏风景。

空气是湿润的,散发着让人舒心的气味,也使人变得慵懒,以至于昏昏欲睡。小二趴在楼下大堂的桌子上小憩,连雅间门口的护卫都忍不住靠墙眯一会儿。

也许是茶水的功效,程宜风还像刚来的时候那样神采奕奕。他的目光未曾离开窗外,两根不住地在檀木桌上敲动的手指交代了他此行的真正目的。

直到午时,那位客人才姗姗来迟。

推门的声音不小,让伏在桌子上的小二一个激灵,连忙跳起来。

见是有客人来,立刻满脸堆笑地上前迎接。对方一点儿也不客气,看都不看他一眼,径自上楼。

身后跟着的手下也不多言语,黑压压的坐满了楼下大堂。留下小二一人在原地满脸尴尬:他这可是热脸贴了人家冷屁股。

但做小二这行多年,他什么场面没见过,很快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忙不迭给楼下这些客人端茶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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