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真奇怪。
她低头慢慢走着,像一锅慢火炖开的汤汁。
汤汁翻着滚烫的热浪,每一个泡泡都在小声嘟囔:这种感觉真的太奇怪了。
路边摊就在路边。
确实只是个摊,虽然有顶有墙,但墙体破败,外面用红漆写了个淋漓的“拆”。
沈瞳四下张望,认出这是s市实验中学后门的那条小街。
他们读初中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年它有多热闹,如今就有多萧条。s市这些年整治市容市貌,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后街里巷的私营小店。
整条街都被拆迁疏解,独剩几爿小店亮在暗夜尽头。
仿佛时光深处的剪影。
她有六年不曾回来过。
进了店,却能熟门熟路找到当年常坐的桌子,听着叶延舟娴熟地点单——在这个地方他突然就不是arsh了,他是叶延舟——沈瞳突然有种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
不同的时间在同一个空间层层交叠。
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了。
叶延舟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行为模式一如当年。
他会让她在避风的位置坐好,自己去柜台取餐。
待一碗清香扑鼻的阳春面端到她面前时,汤面上必然半颗葱花也无。
沈瞳怕葱怕蒜怕香菜,嗅觉灵敏如同一只吸血鬼,偏偏又爱阳春面汤里的那一口青葱气。
所以每次都要先洒葱花再自己挑出来,宛如一个作精。
以前这个工作十有落在棉花糖弟弟头上,她欺负小朋友从来不带脸红的。
但今天再这么弄,场面就非常不对劲了。
黑衣男生执一双黑筷,在热气氤氲的汤碗中挑拣翠绿葱花,配色好看得像特意经过美学设计。
从下垂的眼睫到修长的指节,每一处勾勒转折都是造物的妙笔……
过了好一会儿,沈瞳终于意识到,自己居然看人挑葱花看呆了。
她赶忙抢过他手里的筷子:“我自己来!”
叶延舟看她绞着筷子一通胡乱捕捞,还是用的握铅笔的那种手法,不由哑然失笑:“到现在都没学会握筷子,指望不上你。”
不知怎的,那双竹筷就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沈瞳看着他挑葱花,渐渐觉得心跳得有点快。
隔壁一桌,几个穿校服的中学女生在疯狂咬耳朵,甚至有人拿出手机来偷拍:
“小哥哥真帅……”
“穿boyfriend衣服好甜……”
“太宠了叭……”
“神仙撒糖……”
由于情绪太激动,声音大得清晰可辨,沈瞳想装听不见都难。
坐得更近的叶延舟却充耳不闻,继续我行我素挑他的葱花。
挑完平静地将碗放到她面前:“趁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