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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能走就赶紧滚(第1页)

傅时钰不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嫁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男人怎么说呢≈hellip;≈hellip;

五年之前,他的名字在大燮朝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与傅大将军几乎不相上下,可能比她爹还要出名些。因为这个人不光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而且还贪财以及克妻≈hellip;≈hellip;反正除了不好色之外,其他不好的名声按在他的头上都是错不了的,他都能担着。

若不是这五年他重病在家,只怕现在还在朝堂上作妖呢!

怀章帝虽然不咋地,可是不知道怎么就对这个人另眼相看。

这人也算是怀章帝的子侄辈了,带着皇家的血脉,十五岁入锦衣卫,十八岁已经得了玉面人屠的名号,成为锦衣卫二十四千户之一,等二十二岁的时候已经坐稳了北镇抚司总指挥使的位置。

所以除掉郡王府世子的头衔,他另外一个头衔才是真正叫人惧怕的。

只可惜从那以后,他就开始生病,且越病越厉害!大家都暗地里说是他杀孽太重,所以才怪病缠身,像他这样的人不得善终,别人收拾不了他,老天总会收拾他!看现在就是遭报应了!

按说以他的身份与地位,只要稍稍显露出半点的羸弱,弹劾他的奏折就飞的跟雪片一样多。

让朝臣跌破眼镜的是,他竟然在病倒没多久之后就主动挂印辞官了,甚至让那些想要弹劾他的官员来了一个措手不及,有种好不容易蓄力一拳打出去却打在棉花堆上的无力感。

言官们纷纷跳脚,这个贱人!

不过,不管凤昭的名声有多坏,但是他的手腕还是叫人胆寒的,毕竟九年前,东西两厂的厂督们趁着北边的女真入侵大燮,意图谋乱,凭着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份先皇遗诏,想要将顺王推上皇位,弄死怀章帝,已经到了逼宫的最后时刻,是凤昭在京城以铁血手腕力挽狂澜,他孤身率先冲杀入宫,一把绣春刀在手单挑了上百名东西两厂的高手,是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将东西两厂的精锐几乎屠戮殆尽,救出怀章帝。

人屠的名号就是这么来的。

后来他又花了三年的时间追杀宦官以及顺王余孽,将朝堂弄了一个翻天覆地,血雨腥风,那段时间几乎是人人自危。

只要凤昭的名字到哪里,哪里便有躲不过的血光之灾。

而九年前他也不过只是一个才年满十八岁的少年罢了。

从那之后,大燮朝再无东西两厂,只留锦衣卫这支皇帝的亲卫军一支独秀,叫人闻风丧胆。只是凤昭病了多久,锦衣卫就低调了多久,以至于五年过去,大家提及锦衣卫已经不如当年那般闻风而色变了。

所以当承德郡王妃言明是让傅时钰嫁给凤昭冲喜的时候,傅时钰几乎想都没多想就一口答应了!只是那时候她依仗着自己手里还有个灵符≈hellip;≈hellip;抓个前锦衣卫都指挥使当相公,再将灵符朝他脑门上一贴,什么都妥了!

傅时钰觉得自己有点悲催,≈ldo;相公,你喜欢吃狗肉吗?≈rdo;她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那条雪狼四舍五入差不多也就是条狗了≈hellip;≈hellip;傅时钰现在只想将那条狼炖了吃火锅!这是耽误她多少大事啊!

呵呵,他的小妻子思维跳跃的还蛮快的≈hellip;≈hellip;

他肯定不吃狗肉!

难道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被狼群养大了的吗?

装!继续装吧!

凤昭怎么可能不知道承德郡王妃要将傅家的这个小女儿塞给自己,他也在装!毕竟他在别人眼底就是一个行将就木的病秧子。

凤昭以手握拳抵在唇下清咳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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