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节油、生亚麻仁油和冷榨核桃油?”尧舜疑惑地盯着老江。
“给你们科普一下吧。”老江端起茶杯,“松节油的用途还是比较广泛的,像什么油漆、樟脑、松香、制药等等都会用到;亚麻仁油用途就更广泛了,有食用的,据说还有抗癌的效果,当然,也有工业用途,像什么油漆、油墨、染料、化妆品等等;至于核桃油,就是食用为主了,当然,也有人会用来擦擦家里的高档家具,保养玉器之类的。”
“老江,能别卖关子了吗?你给我们科普了半天,到底想说什么?凶手在油漆厂或者化工厂工作?还是卖油的?又或者是家里满是高档家具和玉器的土豪?”马建国催问道。
老江放下茶杯:“如果把这三样东西分开,任何可能都有,但我想说的是,这三种材料同时出现在一块布上,最大的可能就是这块布的主人很可能从事的是绘画方面的工作,而且还是油画,因为这三种材料除了我刚才所说的那些用途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用途就是用于调和油画的颜料。”
“油画?”尧舜再次快速和马建国对视了一眼。
“是的,而且还是要有一定功底的,才会懂得运用这几种油。在我的能力范围内能提供的线索就是这些了,希望能对你们有帮助,但具体情况就得你们自己去确定了,因为我也不清楚塞进死者嘴里的布是不是属于凶手的,也可能是哪里随手捡的。”
“嗯,不排除这种可能性。”马建国点上一支烟,说道。
“还有,死者的身份我也帮你们查到了。”
这番话让尧舜和马建国颇为意外,如果之前的尸检结果还只是“开胃菜”的话,那这个消息绝对就是美味可口的特色“主菜”,即使还未品尝,但仅仅是看着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了。
“死者的身份是?”马建国迫不及待地催问道。
“我们将死者的dna和资料库中的进行了比对,居然找到了一组完全吻合的。”老江又从文件袋里取出一份资料,“这个人叫黄浩善,虽然名字里有个‘善’字,但他的为人却和这个‘善’字一点不沾边。”
资料显示,黄浩善,男,36岁,本市c镇人,在c镇,只要提到他的名字,真是无人不知,当然,正如老江所说,此人劣迹斑斑,和“善”这个字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就他在警局的档案的厚度,简直可以和金庸小说全集有的一拼。打架斗殴那都是家常便饭,敲诈勒索、偷盗抢劫更是没一个落下的。未成年时进少管所,成年后进监狱,就如同“回家”,他早就习以为常了,用“声名狼藉”来形容他,真是一点不为过。
“半个月前,这家伙因为打架被拘留过五天。”老江说道。
闻言,尧舜突然有了一丝不安的感觉,他在资料里快速找到了半个月前黄浩善被拘留的记录。
记录显示,和黄浩善发生冲突的是一个叫林胜军的男人,起因是黄浩善与林胜军的妻子在宾馆偷情,被林胜军突然破门而入,捉奸在床。由于黄浩善当时全身,再加上事发突然,结果吃了亏,被林胜军揍了,他因此耿耿于怀,于是三天后去找林胜军报仇,林胜军被打后报警,派出所很快就抓到了他,但由于情节不算严重,所以只对他做出了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尧舜刚看完了资料,老江的手机响了起来:“我知道了,马上回来了,我刚好给老尧,老马送报告,顺便和他们聊一会。”
挂断电话后,老江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起身说道:“老婆催我回去了,明天还约了我那个亲家谈酒席的事。”
“对哦,你女儿快结婚啦。”马建国说道。
“是啊,你们俩忙归忙,到时候可别忘了,早点到啊。”老江说道。
“放心,忘不了。”
“行啦,你们继续,我先走了,有事电话联系。”
说完,老江便快步离开了,办公室内再次恢复了安静,不过,这一次,二人的心情不再低沉,新的线索的出现让案件有了新的方向,不至于继续在死胡同里徘徊。
尧舜倒掉茶杯中的旧茶,重新沏上一壶新茶:“根据尸检结果,以及老江的发现,我快速把案件重新梳理了一下,似乎理顺了几个问题,嫌疑人的轮廓也逐渐清晰了。”
“说来听听。”
“首先,我们先从案件本身来看。第二名死者的性别虽然是男性,但是他同样和第一名女性死者一样,在感情方面有问题,当然,具体情况还要调查后才能确定,但至少现阶段我们看到的资料就是他在遇害前曾因感情问题和人起过冲突,也就是说我们之前的分析是成立的,凶手的目标就是感情存在问题的男女,基本可以认定是连环凶案。”尧舜顿了顿,继续说道,“既然是连环凶案,再加上老江的发现,那之前我一直没想明白凶手为什么要用割三处动脉的放血形式杀人,现在就清楚了。我们先假设那块塞在黄浩善嘴里的布就是属于凶手的,那么按老江从布上验出的那些成分,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油画画家,而画家绘画,需要用到的就是颜料,而血有没有可能被凶手当成是一种绘画用的颜料?”
尧舜的这个大胆猜测让马建国极为震惊,其实连他自己对此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往往真相都是残酷的让人难以置信,尤其是面对连环杀手时,正常的思维模式几乎无法起到任何作用,越是匪夷所思,或许离真相的距离就越近。
“人血馒头我是听说过,至于你这个人血颜料,够大胆的。”
“我也希望这仅仅是我想法大胆了,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就能解释的通为什么凶手每次都要注射高剂量的安眠药,以及割三处动脉了?”尧舜端起茶杯,“杀一个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人,割断颈部大动脉,足以致命,再割手腕的动脉,纯属多此一举,除非有特殊的原因。”
“嗯,你这个‘人血颜料’的假设和你之前‘凶手把死者的血留作纪念’的想法在思路上基本一致,都很大胆,但是必须承认的确有这种可能性。”
尧舜起身,伸了个懒腰后,边在房间内踱步,边说道:“凶手如果只是单纯为了杀人,在他袭击受害者的时候就可以直接致命,但他却没有,可见杀人并不是他唯一的目的,只是其中的一个目的,而放血才应该是他整个行凶环节里最重要的一环。他之所以要给受害人注射安眠药,就是为了在取血的时候能够顺利,不至于遭受剧烈反抗,从而确保取到足够量的血。”
“合理。”马建国点上一支烟,“而且从注射安眠药和使用手术刀这两点来看,我认为凶手很可能对医学或者是人体多少都有点了解,但也仅仅是了解皮毛,因为从尸检报告看,切口的位置有反复切割的痕迹,当然,也可能是为了伪装,不过真要伪装,我觉得应该不要用手术刀,匕首或者水果刀其实更有效。”
“所以故意伪装的可能性很低,应该像你说的,他或许有点了解,但是不多,手法很生疏,可能是个刚接触医学或者人体的新手,又可能是纯粹为了作案而自学了一些皮毛。”
“那这个凶手的身份可就有意思了,到底是名油画家自学了一些医学或者人体知识呢?还是一名刚接触医学或者人体知识的新手懂得油画呢?再或者那块布根本就是随手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