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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成熟(第2页)

世上很少有彻底的坏蛋,恶毒之人自身也是苦痛缠身。因此,处世不可嬉笑不恭,或咄咄逼人,惟有以爱成全。这着实不是容易事。

柯尔斯滕的妈妈在住院,已经住了两周。她的肾起初诊断并无大碍,但病情却突然加重。一向坚强无比的柯尔斯滕也被吓得脸色灰暗、手足无措。

周日,他们去医院看望她。她极度虚弱,声音细若游丝,只能说些简单的话:想喝水;把灯倾斜一下;少一些光线刺激她的眼睛。她一度握住拉比的手,对他微笑着说:“好好照顾她。”说完,又带着惯常的犀利补上一句:“如果她让你照顾的话。”暂且将这话视作一种谅解吧。

他知道自己永远别想从麦克利兰太太的眼中看到欣赏之意。当年,他对此愤恨不已。如今他已为人父,对此倒能感同身受了。他也不会对埃丝特未来的丈夫有什么期待。父母怎么可能真正接纳孩子的另一半?历经了对孩子无求不应的十八年,怎可再指望他们热切地包容一种饱含竞争的全新的爱?有谁能够真诚地接受这种不可避免的感情冲击,而不心怀疑虑(通过一连串有些酸意的话暴露出来):他们的孩子误入他人的掌控之中,那人根本无法承担所要面对的复杂而独特的任务?

从雷格莫医院回来后,柯尔斯滕忍不住痛哭。她让孩子们去和朋友玩耍,她现在没法承担母亲之职(一个绝不可袒露痛苦、令他人受惊的角色),她需要暂时再做回孩子。在医院蓝色床单的映衬下,母亲显得面黄肌瘦,这让她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惧。这一切如何会发生?她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深深依恋于自己五六岁时形成的记忆,那时的母亲坚强、能干、事事做主,柯尔斯滕还是个小姑娘,会被抛到空中玩乐,事事有人安排。父亲离开后的许多年,她一直都需要着这个强大的母亲。麦克利兰家的这两个女人知道该如何紧密团结,她们是一个团队,共同面对最至亲之人的背叛。而现在,只剩柯尔斯滕在医院走廊里询问一位十分年轻的医生,母亲还剩多少时光。世界颠倒过来了。

从童年时代,我们便开始相信,父母应该是知识广博、阅历丰富的人。有时,他们看上去无所不能。我们过分的自尊令人同情,但也问题重重,因为当渐渐发现父母不乏瑕疵,偶尔也会刻薄,在我们受困于他们未知的领域,他们也完全束手无策时,我们便视他们为终极的问责目标。这种状态会一直持续,直到我们迈入不惑之年,或他们最终躺进医院,我们才会开始给予更多体谅。他们脆弱而令人惊恐的新状况体现在身体触目惊心的变化上,同时也真实地反映在心理层面:焦虑、恐惧、不得意的爱情和下意识的冲动——而不是上帝般的智慧与道德是非——致使他们也同样无常而脆弱。因此,他们自身的缺点也好,我们无数的失望也罢,都不可能永远问责于他们。

当拉比最终从自我中解脱出来,他感到自己能更欣然原谅的不再只是一两个人,极端点说,再没有谁会为他所不原谅。

他总捕捉到意想不到的善意。他感动于办公室主任的仁慈;她是一个寡居的五十多岁老妇人,儿子刚去利兹[5]上大学。她欢乐而坚强,每天上班都忙个不停,成绩斐然;她关心每个同事的状况;她记得很多人的生日,闲暇时总在温和而充满鼓舞地反省。年轻的时候,他丝毫不会在意这些微小的仁慈关爱。然而,现在生活已经教会他懂得谦卑,知道屈身去关注微小的美好细节,不管来自何处。他变成了一个更友好的人,没有刻意为之,也不因此自满。

他体味到自己那么渴望仁爱,于是也更乐意慷慨付出。当他人心怀愤恨时,他更关心的是缓和气氛,是尽量少从道德高度评价恶意恶行。玩世不恭是轻而易举之事,却让人毫无作为。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发现了繁花之美。他还记得年少时对鲜花几乎怀有仇恨之心。人们居然应该从如此微小、如此易于飘零的事物中获得快乐,这似乎太过荒唐,这个世界必然有更宏大、更永久的事物值得寄托抱负。他自己就渴望荣耀和激情。寄情于花是放弃的危险象征。如今他开始领悟繁花的意义所在。爱花是谦逊的表现,是对失望的接纳。惟有遭遇过无可挽回的挫折,我们才能开始欣赏玫瑰的枝干或是报春花的花瓣。一旦我们意识到,宏大的梦想在一定程度上总存有妥协,我们便会对这些宁静完美和寂然欢喜的小事物产生感激之情。

若参照成功的理想标准,他的生活则令人深深失望。但他也意识到,最终未能获得伟大的成就,并不就意味着失败。能够确立宽容、充满希望的人生观,知道如何做自己的朋友,因为人人都有责任让自己为他人所容忍,这些也同样需要勇气。

有时,他会在半夜冲个热水澡,然后借着明亮的灯光审视自己的身体。衰老与疲惫有相似之处,但它却是再多睡眠都无法修复的。时光渐老,状态渐糟。今日所谓的丑照,来年便是养眼大片。大自然的戏法很友好,让事物缓慢变化,这样我们便不至于因此恐惧。总有一天,他的手上会长出老人斑,就如小时候他在年迈的伯父手上看到的一样。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一切,也终将光顾于他。无人可以幸免。

他是纤维组织和细胞精美而复杂的组合体,瞬间便获得了生命。单单一次猛烈的碰撞,或是跌落又可让这个组合体失去生命。他所有的严谨计划都依赖于脆弱的毛细血管将血液稳定地输送入他的大脑。任何一点哪怕是最微小的障碍,都会立刻抹去他对生命的细微感觉。在永恒的宇宙中,他只是原子偶然的聚合,目的在于抑制能量分布的混乱。他不知道自己的哪个器官会最先衰绝。

他只是一个过客,曾经努力想让他的自我融入这个世界。他曾将自己视作一个静物,就如同爱丁堡这座城市,或一棵树、一本书一样;然而他更像一个影子或一种声音。

他认为,死亡并不太糟:他的肉身将被重新分配,回归尘土。生命已够漫长,从他当下直觉的感受看其轨迹,是时候放手了,为他人腾出空间。

一天晚上,他穿过漆黑的街道往家赶。路上,他看见一个花店。他必定很多很多次地经过这儿,但以前从来没有留意过。花店的前窗灯光明亮,悬挂着各种气球。他走进去,一位老妇人对他温暖地微笑。他的眼睛被雪莲花吸引住;这种花刚引进本地,才试种了一个春天。他看着老妇用精致的白色薄纱包起一小束花。

“我猜是送给一位漂亮的人儿?”她笑着说。

“是我妻子。”他回答。

“幸运的女人。”她说着把花和找零递给他。在那一刻,他只想飞奔回家,证明店主所言不差。

注释:

[1]英国英格兰东部郡名。

[2]美国著名建筑师,他对现代建筑的重要贡献就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加入了年代久远甚至是古典的元素,却又没有丢弃现代主义的创新与明朗。

[3]旅居法国的瑞士建筑设计师。

[4]斯里兰卡国宝级建筑师。

[5]英国英格兰北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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