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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寻尸(第1页)

如今正值深秋,乃是作物收获的季节,许多住在长安附近的农民带着自己地里的东西想要进城卖个好价钱,再加上来来往往的商人百姓,想要驱散人群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好在陈顺当时担心被发现,埋尸的地方离城门尚且有一段距离。李淳风去外地处理乱党余孽还未回来,袁斗斗便跟此时的负责人萧进打了声招呼,调了队武侯,一同出城。

不过这次不仅是他们,方志也死皮赖脸的跟了过来。连山不谙世事,傅旻向来懒得管这些,袁斗斗却一清二楚。因着最早元宝找的是他,结果被搪塞过去,现在自己三人发现异样,最后向阁里上报,估计要被记上一笔。

生死阁与大部分衙门相同,没隔一段时间就要考核评定,参加的任务难度,完成得怎么样,甚至与同僚之间的关系都要被纳入其中。如果分数比较高,很有可能升迁。

方志刚平常人缘很差,办过的差事也都比较简单,眼看就要到年末了,如果再因为此事扣分,怕是最后评级要倒数,这对于一心想往上爬的他来说是无法忍受的。

左右多个人多份力,袁斗斗也就没说什么。

几人一路西行,武侯们已经在城门口等着他们,见了面才发现,竟然还是熟人。为首的正是那日在醉仙楼与他们共同办案的,见到袁斗斗几个,拱手行了行礼。

“怎么还是你?”连山有些好奇,“你不是负责西市那一片的吗?”

武侯头领笑了笑,苦涩道:“前回死了个六品官,上面督责下官办事不利,便命我专门负责对接仙师们,以后咱们怕是要经常打交道了。”

西市是全长安最热闹富庶的地方,而跟在术士后面不仅要帮着擦屁股,还极有可能丧命,这个人也算是被贬的很厉害了。

想到这跟自己也有关系,连山便有觉得有些亏欠对方,她看了眼袁斗斗。袁斗斗立刻心领神会,从身上掏出几道符咒递了过去,表示这些都是用来防身的,有了这个面对邪祟就不用那么担心了。

武侯头领感激的收下,自我介绍他叫封一刀,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封一刀看上去刚至而立,年纪也不算大,办事却非常稳健,依照陈顺指出的所在地,迅速制定了行动方案。

先是与离得最近的城门守卫打了声招呼,接着让手下的人截住来这里的路。

许是周围人太多,再加上方志刚对自己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陈顺显得十分沉默。

在确定了地点后,武侯们人手一把铲子,齐齐开挖。这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半个时辰,大唐的武侯都是精挑细选来的,每个都身强力壮,这么长时间,已经够把周围掘地三尺了。然而挖了如此深的坑,却依旧一无所获。

“你这厮!在耍我们是不是!”方志刚一把揪住陈顺的衣领。

陈顺面上也很震惊,连忙辩解道:“没有!我明明就是把人埋在此地了!这事关我的身家性命,我怎么可能撒谎呢!?”

傅旻默默的上前两步,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周围的泥土。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袁斗斗自然是知道自己这位小兄弟的本事的,见此忙询问。

拍了拍手,傅旻走到封一刀身边,开口问道:“这长安城附近是不是有野狼群?”

封一刀摇了摇头,“郎君说笑了,长安城周围人这么多,还有贵人的别苑,怎么肯能有野狼这种东西。不过嘛……”

“不过什么?”

“野狼没有,野狗倒是不少,许多都是以前农户家养的,后来不要了,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这帮畜生也机灵,知道背着人,经常半夜出动,因着没发生过什么伤人的案子,大家也就都懒得管。”讲到这里,封一刀突然反应过来,“您是说……”

傅旻点头,指了指几处,“我看除了你们挖的地方,旁边也有零星被刨过的痕迹,不过都比较小,看上去应该是动物。想必陈校尉埋尸的时候比较匆忙,挖的坑太浅,被野狗们闻到味道,将他妻子挖了出来叼走。”

“那、那可怎么办?”陈顺大惊,找不到尸体,他岂不是依然逃不掉?

而另一边的其他三个术士也都皱起眉头,方志刚扫了眼陈顺,小声道:“不然干脆让邪祟把他杀了,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说不定邪祟达成心愿变成另的样子,到时候就好追查源头了。”

他说的其实也是一种办法,如果是因为怨气偶然成为“邪祟”的人或物,成功报仇后都会进入下一阶段,但傅旻依旧想也没想便将这种提议打回去了。

“为什么?”方志刚颇为不服气,有些嘲讽道:“难不成你还可怜上那陈顺了?也是,对方毕竟是李司空的人,放任不管,估计司空府上迟早找你麻烦。”

傅旻不想搭理这傻逼,还是袁斗斗看不过去开口道:“不是,你就没想过,如果真是他妻子变成邪祟,然后尸体又被野狗吃了,野狗再被其他动物或者人吃了,最后要闹得多大?”

邪祟是一种有很强传染性的东西,就像当日房遗直的夫人阿元,只是吞下一截小骨,就变成那副样子,若真放任这事不管,不知最后要有多少人遭殃。

方志刚面色一白,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已经有些后悔跟过来。

封一刀也感到难办,城外的野狗群虽说不多,但向来行踪隐蔽,他就算想排查也无从下手。

这时候连山突然站了出来,顺手拔下自己的发簪。唐朝女人尤其喜欢头饰,有的簪珠宝,有人的簪花,还要的回选择一种唯有大唐才有的东西——簪虫。

如今市面上流行的有两种,一种是名叫“青虫”的广西甲壳虫,甲壳闪着碧绿色的光泽。还有一种金色,外形如蜜蜂般的“金虫”,连山戴的表面上看就是这种。

然而当她将发簪放在地上,上面装饰性的“金虫”竟然瞬间活了过来。连山引导着虫子钻进埋尸的泥土里,之后转身对众人道:“我的蛊虫感知到他们在哪儿了,跟我来。”

傅旻羡慕的看了眼那胖乎乎蛊虫,不自觉的想起自家只知道发呆卖萌的蝴蝶。自从用了一次技能,对方就仿佛被抽干了,养到最近才算好一些,而且现在都还在固执的叫自己阿娘,怎么教都改不好。

几人穿过长安周边的密林,在一个小山坡顶上发现了处洞穴。洞穴看上去很深,周边还有个浅浅的小池塘,池塘边横着一些烂木头,上面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蘑菇。

“你别说,这帮野狗住得还挺好。”袁斗斗感叹,自己为了攒钱买房娶媳妇,整日过得苦哈哈,现在还挤在生死阁里,吃公家住公家的,见野狗们的窝有山有水,一时间竟生出几分羡慕之情。

连山白了他一眼,怒骂道:“跟狗比,你就这点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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