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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枪(第1页)

元宝城。

这里位于沙国东南部一带,附近有山,因齐形似元宝而得名元宝山。

城市也因此得名。

元宝城因位于沙海与中部富庶地区一带,虽然物产不丰,但地理位置相对重要。

要从此地去凛国做生意,元宝城便是必须的补给之地。

正因此,这里往来商贸极多。别看穷山僻壤,富人不少,物资也极为充沛。

此地最强势者,不是城主,而是当地的茸族和死水商行。

茸族本是玛沁大沙漠的土著,以狩猎玛沁大沙漠一种特有的沙鹿为生,这种鹿的鹿茸对武者练武有极大的裨益,属于难得的资源,茸族以此发家,逐渐壮大,更因此得名。

而为了垄断沙鹿茸的买卖,更是经历了不知多少恶战血斗,养成人人彪悍的性子。

以致于茸族虽然不在沙国八大部落之中,但茸族出来的士兵,向来是最值得称道的勇猛,也成为最好的兵源,更成为茸族赖以立身的又一大根本。

至于死水商行,他们只做两样生意。

一:水源。

二:道路。

元宝山附近只有一条河,这条河完全被死水商行所霸占,所有的水源获得都要指望他们。

不仅如此,从这里通往烟笼关的商道,驼队,也都是他们掌控。

可以说没有死水商行的支持,在这里你就没有水,没有向导,没有安全的商路,因为当地的沙盗也都和死水商行有关。

而没有茸族的支持,就意味着你没有过来的意义——沙鹿茸是这里最赚钱的买卖。茸族只负责养鹿,割茸,加工,但只在本地出售。

也因此,茸族和死水商行也是相互合作极为密切的老朋友。

两国商人从茸族手中买鹿茸,再从死水商行买水,通过死水商行去凛国,一条围绕于此的庞大产业链也便渐渐形成。

然而一切美好,总有尽头!

今天钱霖和往常一样,无聊的守在城门楼上。

最近大事频频,据说陛下要带兵回国了,有传言那绝世杀神也入了沙国之境。

所以他奉死水商行大东家的命令,密切观察城外动静。

此时已日渐黄昏,正百无聊赖之际,便见天边一纵骑队正自行来。

看到人数有五百之众,且是骑马来的,还没有车队随行,钱霖立刻多了个心眼儿,仔细观察。

这波人虽然穿的都是本地防沙服,但面上无须,显然不是以蓄须为荣的沙国人。

个个风尘仆仆,面色也微现疲惫,却依然不掩其彪悍铁血之气息。

待那群人行的近了,钱霖是个练过观气之术的,这刻放眼看去,心中顿时一跳。

武境五重?

再看去,又是一个武境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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