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和吉米两个大男人跟在后面。
“远,你和夕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吉米忽然问道。
“大概也就半个月之前?”林远回忆着。
说起来,他和沈郁夕第一次有交集,其实也就是自己把她拉进家庭群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对她还是只限于听说。
没想到,半个月后,她已经从高高在上的总裁,变成了自己的未婚妻,进度之快让林远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儿快?”林远说完,侧过脑袋看向一旁的吉米。
吉米咧开嘴笑笑,他的嘴巴很大,笑起来,有一种特别灿烂的感觉,“其实我和听雨也只不过认识了一周,你信吗?”
一周的时间,就让他能放下一切跟着她回国来见父母。
两个人的感情可想而知。
林远眉头一动,笑的有些惊讶,“看来我不是最快的啊。”
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合适,补充了一句,“是谈恋爱的速度。”
吉米哈哈一笑,“当然不是,我才是那个最快的人,快到不敢相信,站在这里,我都在想,这个女人是不是给我灌了迷幻药,一周前,我还坐在办公室里和同事相互调侃,一周后,我居然出现在了另一个国家,准备去见父母。”
说完又忍不住摇了摇头,自己都觉得自己是疯狂的。
林远拍拍他的肩膀,“那你爱她吗?”
“爱,当然爱!”吉米斩钉截铁道。
“其实爱就够了。”在他眼里有些东西,和时间无关,在一起三年的恋人,到最后分手了,和在一起一周结婚的,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谁又能说的清楚。
跟着自己的心走吧,这不是做生意,没有那么多的理性可言。
吉米点点头,“对,你说的没错。”
爱就够了,还要怎么样呢?
听雨回头看了一眼吉米,什么也没说,又笑眯眯的转了回去,步伐轻快,看上去似乎是心情很好的样子。
倒是旁边的沈郁夕,感觉每一步都走的格外沉重,像是要上刑场了似的。
很快,他们就到了鬼屋门口。
听雨抢着买了票,一个人三十,四个人一百二。
买好票,两个姐姐就站在门口等待着他们各自的男朋友了。
看见吉米走了过来,听雨几乎是奔了过去,一把挽住男朋友的手,“走吧,我们进去,记得要保护我,我会害怕。”
吉米直了直身子,“那当然。”
两个人说完就走了进去。
就剩下了沈郁夕和林远这一对。
大姐姐的手在口袋里,正死死抓着要送给林远的戒指,以及自己的戒指。
好像只有这样,自己才有进去的勇气。
林远见她表情有些严肃,有些不忍心的看着她,“要不就算了吧,反正他们已经进去了,咱们可以去那边喝酸奶。”
他说完指了指鬼屋不远处的一个小摊,头顶支着一把大伞,不少人坐在那里一边看风景,一边悠闲的喝着酸奶。
沈郁夕抿了抿嘴,一脸不屑,“不用了,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我又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