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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三连将军手下无弱兵(第1页)

为首那胡人睥睨而视,眼中尽是不屑。手中弯刀一转,冷光闪现,已经出鞘。

他身下马匹矫健,身后是二十几位知根知底、身手矫健的兄弟。在这边郡来去,如入无人之境,从未遭受败绩。如今面对一干来历不明的梁国士兵,哪里有退却的可能?

梁国的那群士兵,不过是群踩在脚下,可以肆意羞辱的两脚羔羊而已,听话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们倒想见见血,不然日子过得太过无聊。

胡人打量着他们,道:“八具尸体虽然有点少,将他们拖回去,还是可以好好玩一玩。”

一身材魁梧的男子从阴影处走出来。他肩上扛着一把大刀,刀身上挂着两个铁环。一走动,就铛铛作响。

他往连胜身边一站,顺便就显得连胜尤为娇小,几乎连他一半的宽度都没到。

壮汉拿刀尖指着他们,嗤笑道:“你孟爷当年称霸少陵山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喝奶呢。若不是我这朋友非要来这里参军,你们这群小崽子,都没机会见孟爷一眼。在老子面前称爷,活该命长。”

连胜回了下头,说道:“这都胖了一圈,动作小心点,可别折了腰。”

壮汉说:“可去你的啊!”

连胜眼皮一抬,对面战马已经冲撞过来。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她没躲,也没迎上。

那马显然是匹好马,蹄子跑了两下,已经到了她的跟前。

胡人不在意地下腰,手中大刀横劈而去。

他们没有太多的武学路数,靠的是力道,原始的经验,以及出招的速度。只要出招快了,招式就会灵活起来。

躲不过去的。他想。

然而就在刀身即将贴近那毫不起眼的矮个的时候,一双手先行覆到了他的手腕上。那手指一片冰凉,瘦骨嶙峋。大抵是因为吹了许久的夜风,让他觉得自己手腕是被一只骷髅爪子给按下了。

胡人稍抬起头,瞳孔中倒映出矮个行动的身姿。

哪怕自己方才突然发难,对方也不见丝毫慌乱。她神情淡漠,静静看着他靠近,脚步轻点,极为灵活的小步纵跳调整,然后旋身一转,让腰身看看擦过刀锋。继而伸出左手按在他的手腕上,用身体的重量朝后一拉。

矮个并不重,但胡人坐在马背上,两腿得用力控住坐骑,此时上半身无法借力,依旧被拽得朝后稍仰。

再看,视线中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胡人感觉身后马鞍一沉,有人贴了上来,暗道不妙,下意识地扭头去看。

几乎同时,脖子上一阵冰凉触感,视线已是天翻地转,身体被推下了战马。

那胡人睁着大眼躺在地上,鲜血从脖子飙出,至死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大哥——”

后方几位胡人撕心一吼,没料到只是眨眼之间,兄弟便死了一个。再看连胜眼神,已是带了浓浓杀意。

连胜掂了掂手中长剑,无惧跟他们对视:“大意是会要人命的。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

每每想起这一刻,连胜都觉得很诧异。

在城门入口这种道路狭窄的地方,面对足够灵活的敌军,他们是怎么做到敢一拥而上的。

他们又是怎么认为,连胜在这里坐了一夜,就准备着正大光明地等着他们。

仔细想想大概是觉得,这边的人都不喜欢动脑子,还有就是,大概欺负人成习惯了。

普通人看见一匹比自己还高壮的马冲过来,下意识的动作是转向撤逃,队形该散就散。

这几个胡人是游牧民族,自幼熟练马术,便是再狭窄的空间,再多变的速度,也可以应对得当。连胜等人虽然比不上,但常年东奔西跑的江湖人士,也有一些技巧,不至于跟寻常士兵一样,一溃千里。

城门上头忽然抛下几根黑线,缠住了正在前行的马蹄。一带二,二带三,马匹成片扑倒,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一时间耳边全是马吃疼的嘶鸣声,地上的黄沙被扬了满空,呼吸间,鼻子里嘴里全是泥沙的味道。

胡人还未起身,上身就被一把长刀按住。

火把已经落地,将将熄灭,他抬头,看见一个模糊的长影隐在沙尘背后,朝他吐了一口:“呸!全特娘是沙子!”

自己已经身首异处。

半仙横着自己的算命幡坐在后头,也不管他们厮杀。给自己点了盏灯照明,静静等他们结束,好回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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