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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看迷>偏执大佬的白月光重生了[七零] > 红烧肉和饺子(第2页)

红烧肉和饺子(第2页)

林向雪是真正的天之骄女,林家三代唯一的女娃儿,难得的是性子大方不骄纵,在单位里人缘很好。

可不知道为什么,上辈子白榆就是看她不顺眼,还处处跟她作对。

闹到最后两人可以说是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最终导致她在妇联孤立无援,干得十分不开心。

以致于后来她妈让她把工作让给秦心卉时,她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现在想来,她讨厌林向雪,跟林向雪作对,一切好像都是为了后来把工作让给秦心卉做铺垫。

想到这,白榆对林向雪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你好啊,林干事。”

林向雪:?

她一进来就注意到白榆跟平时不太一样,厚厚的刘海夹起来了,露出了大气明媚的五官,整个人看上去也没有平时那么阴沉沉的。

她觉得白榆早就该这么做了,留那么厚那么长的刘海,简直是白瞎了她那么漂亮的五官。

只是她没想到白榆会主动跟她打招呼,毕竟她们两人平时在单位里不熟悉,不仅不熟悉,她能感觉到白榆其实不太喜欢自己。

白榆装作没看见林向雪眼里的惊讶和警惕,露出一个害羞的表情道:“林干事,其实我是……有点事情想麻烦你。”

林向雪:“什么事?”

白榆弯腰从座位底下拿起一个大包袱,打开道:“这里头有些东西我用不上,林干事人缘比我好,不知道能不能帮我转出去呢?”

——就这?

听到白榆是有事情要麻烦自己,所以才跟自己打招呼,林向雪反而放下了心中的警惕。

走过来一看,只见包袱里头放着一条折叠好的蓝色的确良连衣裙,一双丁字搭扣的白色女式小皮鞋。

的确良连衣裙是前不久她大哥从广城寄回来的,可收到还没有穿就被她妈拿给了秦心卉,因为秦心卉要参加文艺表演,正好缺一条裙子。

拿走就拿走,她妈还不忘打击她,“你皮肤黑,穿蓝色显得更黑,卉卉就不一样,她皮肤白,这裙子给她穿才不会糟蹋了。”

至于那双鞋子,是江凯送的。

鞋子并不合脚,每次穿都会把她的后脚跟磨破皮,可为了讨好对方,她从来都没提过。

“还有这支去年买的英雄牌的钢笔,总共三样东西。”

白榆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支钢笔放到连衣裙旁边。

这些东西留着恶心,丢了浪费,卖了换钱是最好的选择。

林向雪挑眉:“我记得这钢笔不是你妈送给你的吗?”

白榆对这笔宝贝得很,平时碰都不让其他人碰一下。

白榆露出为难的神色:“对,不过我现在手头有点紧。”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林向雪一看到她这个表情,一下子就脑补白家遇到了什么困难,导致白榆需要卖生活用品来补贴。

而且白榆刚才还夸她人缘好,又用那么真诚的目光看着她,林向雪心中最后一丝疑虑终于被打消了。

白榆再次笑得一脸真诚:“那就麻烦林干事了,钱少点无所谓。”

果然,真诚是最大的必杀技。

这话听在林向雪耳朵里,再次以为白榆很缺钱。

于是很认真地帮她算起价格来:“这连衣裙的款式很好看,觉得能卖十三元……至于这小皮鞋被你穿过,但看上去也有九成新,商场卖十六元一双,要是卖十二元估计会有人要……钢笔商场卖二十一元左右,你用过一年多,出手十五元左右应该差不多。”

白榆心里快速算了一笔账,要是按照林向雪这价格卖出去,到时候她就会有四十元进账。

她双眼瞬间亮了。

把东西交给林向雪后,白榆没再凑近乎。

过了一会儿,办公室其他人陆续过来上班,不少人发现白榆的发型不一样了,但只是心里惊讶了下,并没有说出来。

妇联的工作不忙,但很考验耐心。

下午的时候来了两三个女人,都是在家里被家暴的,来妇联寻求帮忙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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