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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暴戾。」对下手狠毒的人而言。

南宫厉表情微僵……是有一点,但儿子这样说喜欢的姑娘好吗?

「乖张。」我行我素,只做她认为对的事。

乖张……这倒也不至于,青痕不过是直率了点,南宫厉忍不住在心底为小侄女说两句好话,比起她爹,她真是善良天真多了。

「杀人如破瓜。」干净俐落。

这……唉!这肯定是轩辕的错,把女儿带坏了,青痕丫头刚出生时多白嫩可爱,看得他的心都化了,想把人偷走,可是她爹不让,养着养着就养成轩辕胜天第二。

那是水嫩嫩的女儿呀,不是耐打耐操的皮小子,居然打小就给她打了一副小小的银白盔甲,将女儿带在身前,他骑着马奋勇杀敌,还递给女儿一把精致小刀,割下敌人的首级。

南宫厉想着都要哭了,好友这是把女儿当儿子在养了,他知道自己不能护住女儿一辈子,那就把她养成一头狼吧,让她自己去厮杀,咬死想伤害她的耀犬。

「她还喜欢将人玩弄在股掌之间……」她常说世上最有趣的是人性,捉摸不定,变化莫测。

第六章父爱深如海(2)

「谁——」南宫厉倏地射出暗器,未中,又拔剑刺向门边的偷听者,细如簪子的特殊武器忽地弹出,接下他数招。

「南宫叔叔,你要是在我身上戳几个洞,小心我父王半夜摸到你床边,打破你的头。」她父王就是这般幼稚,心眼比针眼还细,只要是她的事,锚铢必较,再远也会如风赶至。

「青痕丫头?」咦!那把剑……

「我知道我倾国倾城、容貌过人,你不必惊艳,有我母妃那等美人,她女儿再怎么长也长不歪,是不是被我的貌美如花吓到了?」眼珠一转的轩辕青痕笑得俏皮,她纤指轻触,细长武器竟往内一缩,缩成女子掌心长度的九尾凤羽金钗,羽尾的末端还缀着小金铃,她往发上一簪,金铃发出叮叮的声响。

九尾是皇后或是王妃才能用的凤钗,可她根本不管,兴致一起就用了这样的发饰,还特意去了京城在皇上面前转了一圈,问皇上好不好看。

皇上的回答是,「好看,我们青痕戴了最好看。」

于是,她成了本朝唯一逾制的郡主,有了皇上的金口玉言,别人只有嫉妒羡慕的分,她的确有配得上九尾凤羽金钗的华贵和雍容,以及飞上九天的能耐。

「你这丫头脸皮还真厚,自吹自擂,跟你父王一模一样。」这父女俩的脾性如出一辙,简直叫人叹为观止。

「谢谢南宫叔叔的赞扬,表示我真的是父王亲生的。」她沾沾自喜,与有荣焉,她爹是战神,她是小战神。

南宫厉一听乐了,「调皮。」

不是亲生的能养成这么剽悍吗?刚和她过招时可以感觉她只出三成力,有意退让,却震得他虎口发麻,握剑的手指微微抽痛,手心仍感受到残存的惊人力道。

轩辕真把女儿教成狼了,他说不上是欣慰还是感慨。

不知轩辕是如何咬着牙才能狠得下心,换成是他绝对做不到,光是心疼他就先放弃了,没法眼睁睁看孩子血糊了双颊,只用一把匕首杀死三、四只比她大好几倍的狼。

轩辕青痕嘻嘻一笑,美眸一转又瞪向南宫九离,「我刚才好像听见有人嫌弃我嫌弃到不行,这门亲事你要觉得勉强就不强求,我还不至于嫁不出去。」

什么暴戾、乖张、杀人如破瓜、脾气不好,他倒找个温婉乖顺的,柔得跟猫一样,不吵不闹不张狂,温驯的趴着。

「嫌货才是买货人,表示我眼光好,对你爱不释手,非你不娶。」

笑着执手一握的南宫九离靠向她,她想甩开他又握紧,小儿女闹着瞥扭,却又奇妙地让人感到。

被遗忘的南宫厉忍不住装模作样咳了几声,「咳咳!丫头呀!你那武器……」叫人看了眼热。

抚着黑发上九尾凤羽金钗,轩辕青痕淘气的一眨眼,「找我小舅去,我一概不理。」

南宫厉点了点头,暗暗盘算着要怎么向仙篁山庄开口,不过,既然先见到了轩辕青痕,那他倒有事情要和她说。

「对了,你父王同意你和九离的婚事,他让我转告你尽快成婚,你是聪明的孩子,应该晓得南宫叔叔的意思。」时间上太匆促了,他都有些为两孩子叫屈,就算是寻常百姓,嫁娶之事也都是重中之重,要花好一段时间筹办。

轩辕青痕笑意盈盈的点头,「父王还叫我三思呢,如今没有反对我很惊讶,他总觉得这世上没有人配得上他的宝贝闺女,唯有神仙才和我是天作之合,南宫叔叔,我父王的信中肯定骂得很凶狠吧!」

南宫厉一听,还真笑得有几分不自在,「你父王只在开头写了一句『就办了吧』,其他二十五张信纸全是骂我不会养儿子,养出没脸没皮没德性的儿子,别人千娇百媚的女儿也敢偷,不怕烂手烂脚烂肠肚……」

「以我对父王的了解,接下来的『问候』铁定精采,南宫叔叔真是委屈了……」轩辕青痕露出同情的眼神,她父王就是不讲理的典范,不管谁对谁错,他就是唯一能说话的人,只有他能开口骂人,其他人只能站着挨骂。

「臭小子,为父的都是为了你,你可要好好疼惜咱们的青痕丫头,对她好、宠着她、处处让着她,不许让她生气……」为人父者也只能尽心至此了,往后的日子他得自己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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