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情绪也维持在较为稳定的范畴内,也就让他为数不多的泪水尤为动人。
盛缙紧紧抱着怀里的人:胸口被乱七八糟的情绪充盈、交织,最后落脚在疼痛上。
他伏在何泽书耳边,仿佛发誓一样轻声说:“会有办法的,一切都会好的。”
一切都会好的,一定是这样。
第二天之后,两人都相当默契地没再提及这件事。
盛宅外面的花圃已经侍弄得极佳,金钱果然力大无穷,几乎能把全部春色装进这个园子。
何泽书那片号称要种花生的自留地也暂时托付给了花匠——他肚子显怀,小腿也开始水肿,已经没了这份精力。
专业人士果然不会令人失望,他迅速在这片花圃里种满了应季的迎春,春风一吹,满怀的金黄色,看得人心情大好。
于是何泽书尤其爱到这里逛逛,盛缙也就贴身作陪。
他站在春日里,挺着肚子却不显得臃肿,仍旧轻盈动人,像春风中的精灵。
盛缙轻声问:“等孩子出生了,你有什么要去的地方,或者想做的事吗?”
这实在是引人深思的问题,何泽书陷入片刻的失神。
半晌,他开口,每一个音节都揪着盛总的心:“我在一个帖子上看到过一个旅行作家,她说自己有次走到汉布尔登的温泉旅馆,坐在桌前码字的时候,一转头,突然发现窗外下雪了。”
“她说那个瞬间她很感动,所有旅行和写作的疲惫都被消解。”
“盛先生,你见过汉布尔登的雪吗?你住过温泉旅馆吗?”何泽书停顿了一下,伸手接住了飘下来的一瓣迎春花,“这些……真的很美吗?”
他专注地看着手里的花瓣,双眸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动。他还是很瘦,不管花多大力气都喂不胖,从睡衣袖口处露出的一截手臂显得格外纤细,放在宽大的衣袍里,格外的空空荡荡。
盛缙回过神的时候,自己已经紧紧握住了何泽书的手,他一垂眸,正对上对方带着诧异的眼睛。盛缙罕见地慌了一瞬,他飞速收回手,面上仍旧波澜不惊:“确实很美。”
“还有,你手很凉,初春的风还是要注意,进屋坐会儿吧。”
盛缙看着他的眼睛。
他希望这个人不必再劳碌,能感受到生活到从容;他希望这个人稍微胖些,多笑些;他最希望这个人能留下来,不论他想去哪,想做什么,最后还能回到这栋别墅,回到自己身边。
盛总向来不打无准备之仗——
“何泽书。”
所以这是他一生一次有勇无谋的唐突开口——
“我们结婚吧。”
何泽书步伐一个踉跄,慢慢回过头,眼睛里全是迟疑:“盛先生,你刚刚说话了吗?”
“我说,”盛缙大步朝他走过去,总裁气势惊人,何泽书不自觉后退了两步,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被抵在了墙壁上,“我们结婚吧。”
何泽书错开视线,声音柔软下来,似乎试图给盛缙的一时上头降降温:“……现在不需要结婚证也能给孩子落户。”
“不是为了孩子,”盛缙声音低沉、有力,“是为了我自己。何泽书,如果放你生产后离开,我会后悔。”
“我会在每一年看到迎春花的季节后悔,我会在看到汉布尔登的雪时候后悔,”他轻轻抚上何泽书的小腹,“我会在每次看到这孩子时后悔,后悔我这一刻没有开口,尽全力留下你。”
“何泽书,我爱你。”
爱他复杂又纯粹,爱他肆意又爱他的疲惫,爱他坚韧到无惧一切风雨的样子,也爱他茫然无措小心翼翼的样子,一切美德、一切缺陷,因为在他身上,所以都值得去爱。
爱何泽书,爱他的五彩斑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