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他们互相之间都爱对方,也爱对方的身体,或许这只是一种不大高级的趣味,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情在卫道士的眼里,也曾是很低级很低级的趣味。
甘愿为女人洗手作羹汤,在很多“大男子汉”眼里,也是一种自甘下贱的行为。
车流缓缓地动了,秦蔻一只手撑着头,忽然说:“我觉得这个主题拿来拍视频也不错啊?”
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发言好像有点歧义,她立刻又说:“啊,我是指,美强惨这一点,或者可以画个战损妆拍一个?”
一点红说:“……不大想。”
秦蔻:“嗯?”
拿来讨好女朋友是一回事,拿来发在网上是另一回事,他暂时还没想明白他这种排斥的心理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不肯委屈自己。
他赚钱,他认真地在现代赚钱,并不是因为他缺钱。
他在古代出卖自己、出卖自己的剑所换来的金钱,那些银票所换来的璀璨珠宝,此刻正躺在秦蔻卧室里嵌入式的大保险箱之中,他毕竟曾经是中原第一快剑、中原第一杀手,当过“天下第一”的人,身上的钱财足以是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
他在现代找个职业,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在这里生根。
但他也不愿意委屈自己,他喜欢用一些法子去勾引秦蔻,激发出她内心的隐秘小爱好,并不代表他同样愿意这么去激发别人……
这些念头,他不说,秦蔻自然也不知道,她只是很随意地唔了一声,说:“不大想就算了呗。”
一点红:“嗯。”
下午,去店里搬东西,顺带着在店门口的小黑板上换上本月来巡演的乐队名单和日期,一点红试着写了写粉笔字——居然写的还很好看。
仔细想想,也不奇怪,一点红不是大字不识的人,他没刻意练过书法,但起码也是读过书、写过字的,那时候写字都是毛笔,毛笔这玩意儿放在现在都是兴趣班的才艺内容了,属于提高班。
他的字走笔龙蛇的,不控制起来,简直就嚣张得好像能透破宣纸,扑出来咬人似得,要试着写宣传板,就只好收起他的随性,慢慢地、一笔一划的写,写完一个黑板,一看时间,居然
写了大半个小时。
这时,已经下午六点多了。
今晚也有演出,这一类音乐演出的时间十分固定,通常都是晚上八点开始,但是稍有名气一点的乐队,观众为了占一个前排观演的好位置,六点多已经排队排了很多人了。
一点红写完看板,钻进洗手间去洗了个手,双手插兜出来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小声地说:“诶?那个人是网上最近很火的那个古武博主么?他真人好高啊,而且身材真的好好,他今天也来看演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