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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日时间挣一百两(第2页)

不要过来!

江诺言却在此时摘下银簪,瀑布般黑亮柔顺的秀发随之落下,她拿起银簪对准白皙的天鹅颈,精致的眸子里满是决绝:诺言今生只愿与凌郎共度余生,绝无可能嫁给他人。若是爹爹不同意,那诺言只好以死明志!

你!

江华眼前一黑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江家众人也纷纷眉头紧皱不敢上前一步。

好,好啊,江诺言,你真是我的好闺女!

江华冷声道:凌云,若你当真深爱诺言,你就证明出你的能力!我给你七日时间,七日内你若挣到一百两当做彩礼,我便八抬大轿将诺言嫁给你。若做不到,你必须立刻离开天州!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以大楚朝的经济,寻常百姓一年忙到头约莫只能挣五六两银子,抛开吃喝省不下什么钱。

凌云就是不吃不喝,也得二十年才能凑到这笔钱!

爹,您何苦如此为难凌郎!

江诺言黛眉微蹙,七日挣一百两,摆明了就是刁难凌云。

凌云,你一无功名,二没背景,你不展现出你的能力,我如何放心将女儿托付给你。就算你想入赘,我江家也不需要赘婿。

江华寒声道。

谢老爷。

凌云却一口同意下来,他知道,这是江华的底线了。

诺言,你等我,七日以后,我定能挣到一百两银子。

凌云目光无比坚定。

前世活得太憋屈,这一世,凌云要活得轰轰烈烈。

好,凌郎,诺言等你。

江诺言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凌云。

凌云,走吧,七日后,攒不到这笔银子,从此你再敢踏入江家一步,我必杀你。

江华挥了挥手:送小姐回屋。

在江诺言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凌云离开江家。

一百两银子,相当于现代的一百万。

凌云起初还是踌躇满志,他寻思着自己拥有现代的思维和经验,想在古代发家致富,问题不大。

可当凌云逛了一圈后才发现自己想多了!

凌云进了几家店铺,刚进门就跟掌柜传播现代的经商理念,什么饥饿营销、连锁经营,结果话还没说完就被人赶了出去。

凌云又想当个书手帮人写字写信,结果他连笔墨和宣纸都买不起,而他的书法水平也比较一般。

街头倒是有很多艺人表演杂技,凌云本想上街头讲故事要点赏钱,但对比起喷火、胸口碎大石这些表演,凌云的表演压根没人看。

古代大多都是穷人,就是想当乞丐要饭都行不通,因为寻常老百姓自己都吃不饱饭。

此时凌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此刻饥肠辘辘,浑身颤抖。

他甚至还得扶着墙才能走路,不远处传来的阵阵香气,惹得凌云忍不住走了过去。

凌云刚走到茶馆门口,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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