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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5 章(第3页)

这就是绯歌对迎春几人说过的话,悲喜自渡,他人难悟,见人见智。

不管有没有理,姐儿几个算是全记住了,最后能理解成什么样,还真不好说。

迎春小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一是男人闲心少,迎春会经营。二便是这样的人家更注重脸面,不会传出宠妾灭妻,不敬嫡妻的话来。

又有迎春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只要贾琏一天不倒,迎春在婆家的日子就不会有闪失。

没怀上身孕前,迎春便时常接了亲侄子桂哥儿入府玩。说是带带子什么的,时间长了,都不用贾琏做什么,迎春婆家便看着桂哥儿的年纪主动带着桂哥儿去家学读书去了。

贾琏和宝钗这俩口子也算是求仁得仁,为了孩子就像后世那些学生家长似的,对着迎春夫婿和婆家也是有礼有让,关系处的极好。

和迎春典型的贵妇生活不同的是,探春明显‘疯了’。

代儒上了年纪,有一日没一日的,到底冬天时在一场风寒后去了。

探春倒好,人家给代儒守孝的时候发现家里小侄子太小,没有成年男丁万事都靠管家的感觉非常不美好。

于是就连绯歌都没干出来的女扮男装在探春这里出现了。

探春自来就恨这世道对女人全是束缚,苛刻。她总想着她若生为男子要如何建功立业,闯出一番天地。

以前居于庭院深深的内宅,半点机会都没有。将自己过继后,又不得不装老实装本份。如今代儒病逝,家里唯一的男丁不但没成年,他还是个晚辈,没人能管她了。吼吼吼,这不是老天给她送的机会是什么?

不能科举出仕,因为这个是要验明证身的,但凡有点什么,那就是欺君之罪,她承担不起。

不能报名当兵,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提,脑子进水了才会走这条路,千里迢迢去自尽。

文不能科举,武不能提枪上阵场,她不是还可以做做生意嘛。

这做生意也不是简单的事,成功如沈万三,次一等还有皇商薛家比着,她咋说也比薛家那大傻子强,那就做个比不上足,比下有余的大商贾吧。

做什么生意呢?

对了,胭脂水粉。

绯歌说过,这世上无论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挣的。

她可以开个胭脂铺子,然后雇上镖局的人再带上一些家丁侍卫她去扬州贩货,然后运到京城卖。

当然了,也可以自己做,就是成本不低。不过倒是可以做些限量版的胭脂水粉做铺子的镇铺之宝。

想到这里,探春就去找当初收拾东西时,夹在点心方子里,她们和宝玉一起研究的胭脂水粉方子。

她从荣国府出来的时候,不但将她家常用的东西都带走了,还将荣庆堂时的那个小书房里她能用到的东西也都带走了。

那个小书房是绯歌当初为了她们姐妹弄出来的。如今嫁的嫁,走的走,就剩她一个了,东西自然可着她挑。

荣国府的食谱单子就不少,这些东西看着没什么,放在一般人家都能当传家宝。

食谱单子,点心方子,绣品花样以及胭脂水粉配方这些探春都有收集并且带了出来。此时找水粉配方的时候,又看到了绣样,这位心怀商业帝国梦的三姑娘又开始琢磨开个绣坊的想法。

如果她从姑苏买些手艺好的绣娘,然后承接一些各府婚嫁物件,好像生意也不会太差。

又要开胭脂铺子,又要开绣坊,若不是刚小试头一回牛刀,这妹子可能连酒楼食铺都要开个连锁的了。

绯歌在荣国府生活多年,与林贾两家的姑娘关系最是亲密,洞明星心知绯歌牵挂,于是在清理完旗内异类时,也留了命令让京城留守的人对林贾两家的姑娘多些看顾。

于是雇了镖局,带着家丁侍卫去扬州贩货的探春没遇到什么山贼土匪,除了供货商见她长的唇红齿白哄抬物价外,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回到京城连开两家铺子,除了遇到一些不入流的地痞混混,竟也顺顺利利的开了下去。

绣娘和货又都是江南那边来的,到了京城到顺势打开了销路。探春心思又巧,又时常换了男装去通州等处的码头截人家番人的船。

讨价还价的买了不少番邦货添在铺子里,生意直接甩了同行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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