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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福寻冬笋(第1页)

今天一大早,陆小石便一肩背着竹筐,一肩背着猎枪,腰间别着短刀,向着秦岭大山中走去。

已经有一个多月没上过山了,家里野菜之类的已经吃完,除了熊肉,其它肉类也都吃光了。

虽然熊肉味道不错,可老是吃它一种,再好吃的也该吃腻了。

而且算算时间,陆小安应该已经考完了期末考试,只要等拿到通知书后他就要回来了。

陆小石就是想趁着陆小安回来前多屯点野菜、野味,顺便也可以让狗子去感受感受大山。

兄弟两一年到头聚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很少,甚至就连暑假期间陆小安都不会回来。

他不仅是为了省车费,也会在假期里找些零工,来给自己挣点生活费,为陆小石减轻负担。

因此,一年到头,也就只有过年那几天,陆小安才会回到张家村与陆小石团聚。

早早出门进山。

陆小石走在前,大福就跟在他身边。

时不时的,它会跑到陆小石前面去闻闻气味,撒泡尿做个记号,看起来对陌生的环境警惕性十足。

进入山中后,

陆小石凭借着自己对这一片地区的熟悉,直往西南方向走去。他的目标是六、七公里外的一处竹林,但要抵达那处竹林,还需要再翻过一处小山头。

自打踏入山林的那一刻起,大福便一改平日里蠢萌蠢萌的模样。

它那两只漆黑的大耳朵,虽然大多数时候还是耷拉着,但只要一听到风吹草动就会竖起来,同时狗头也会扬起,警惕的注视着四周。

对大山的记忆,对猎物的追逐,早已经深深刻入了撵山犬们的基因里。

一路上,大福在树林、草丛里穿来穿去,有时候甚至还会撵出松鼠、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

大山里最不缺的其实就是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因为它们繁殖很快,只要天敌稍微松懈一段时间,它们就能泛滥成灾。

秦岭虎自六十年代以后就已经没听谁提起过,更别说有谁亲眼看到了,已经成了一种传说。

但一些大的猛兽,例如黑熊、野猪、狼、豹子之类的猛兽,只要稍微进入大山深一些的地方,还是可以见到它们的踪迹。

不过这些猛兽已经被猎人打精了,只要一闻到人类身上的气息,它们第一反应就是躲起来。

只有突然正面遭遇,或者躲无可躲之时,这些猛兽才会跟人类正面硬刚。

但凡事也有例外,一些饿昏了头的野兽,偶尔还是会来到人类的地盘吃庄稼、吃家畜。

撵山犬天生就是追猎好手,但是如果没有经过很好的训练,天赋再好的狗也成不了猎狗,所以要从小对它开始训练。

大福虽然在周围撒欢,但它始终没有离陆小石太远。只要一闻到陆小石的气味远去,它就会立马放弃猎物跟上他的主人。

翻过了前方的山头,再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陆小石眼前很快就出现了一片竹林。

山上有竹子不稀奇,一般海拔两千以上的山头都有箭竹林,但这里的这一片不是箭竹林,而且海拔也远不到两千以上。

这片竹林是毛竹林,大多长得都有胳膊粗细,挺拔笔直。

吃笋的最佳时间就是春、冬两季,如今便正是竹笋口味最好的时刻。

竹笋有着‘荤素百搭’之称,无论是凉拌、煎炒还是熬汤,都是鲜嫩清香。如果能来上一盘竹笋炒肉,那是再美不过了。

抵达此行的目的地,陆小石将背上的竹筐放在地上,但他还是把猎枪斜挎在背上。

虽然竹林里看起来一片祥和安静,但指不定啥时候会窜出来一头野兽,万事还是小心一点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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