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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第1页)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鬼故事,说的是有个俊秀有为的年轻人--李义,从小爱好吃鱼,而他最爱的不是鱼身鱼尾,却是鱼唇。每每煮鱼,都先切了鱼唇那块细细品味,尝过后更觉回味无穷,愈见饥渴。一日大雨,李义在屋外捡到一浑身失透的小女孩,便将她带回家中。那女孩沉默寡言,不喜外出与人打交道,奇怪的却是,与李义有着相同的爱好--食鱼唇。女孩长的不算漂亮,但一双唇却是润泽饱满,诱人至极,往往李义一盯着它们就是许久。

又一日大雨,李义慌慌张张从外面回来,还紧抱了个袋子。女孩打开一看,不由大惊,那竟是个身体发紫的死婴。当晚,李义和那女孩终抖着手洗净死婴,将他烹煮了来吃。那唇自是象平常般一分为二,女孩食上唇,李义则食最为饱满丰润的下唇。

那晚,李义怎么也睡不着,那唇的美味仿佛就在舌尖,可是他却怎么也忆不起来。恍惚中想起那女孩鲜红饱满的唇,李义哆嗦着起身摸到那女孩房间。女孩被李义上床的声音惊醒,却并没有惊诧,反而靠过来搂住他脖子,细声道:“哥哥”吻上他的唇。

那一晚当真是浑噩的过去了,第二日李义醒来,身边已没有了女孩。他忽觉得嘴上森冷刺痛,呆了半晌,猛地大叫一声,冲到镜子前。只见那原本唇红齿白的俊秀青年,此刻却露了副白森森的齿骨,一副惊恐模样

而在他身后,一张人物肖像画中的女子,嘴角沾血,眼中露出森寒的笑意……

以前看到这个故事时,并不觉得有多可怕,但现在,真的看到这样一个无唇蔽齿,裸露着獠牙的人,却有种森森的寒意伴随着那个被想起的鬼故事在我的脑袋周身乱窜。只是,那唇却仍不是最恐怖,少了半只耳廓的侧面不是,流脓长虫的伤疤不是,只余鼻骨的鼻梁也不是。最恐怖的是那双眼睛。这个明明昏迷着的人,一双眼睛却没点神光,死死瞪着我,因为连他的眼皮也被割掉了大半,只余一对仿佛随时都会滚落到我脚边的瞳仁。

如果,这是个尸体,那么怕归怕,却也不至于象现在这般,整张血肉模糊的脸仍一颤一颤抖动着,时不时还能从他镂空的颊边看到里面的白齿和舌尖。天哪!那一刻,我再忍耐不住,骇然呕吐。

此刻,却有个大难题摆在了我面前,这个人或者称鬼更合适,我到底要不要救。看他脸部的刀伤,应该是被人毁容的,每一刀竟然都深可见骨,到底是何人跟他有如此大的仇恨,非要将他整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才甘心?

现在想想我脸上那几道疤痕,比起他来可真是不值一提的小伤了。犹豫了许久,我终于叹了口气,往山洞外走去。再回来时,手上已用树叶盛了些水,半蹲到他身边。也不是没想过直接把水从他颊侧的孔倒进去,可是看到那伤口虽已不再流血,却仍是猩红的骇人,不由有些不忍。

那张脸,看着他恐惧之心还是有增无减,可是不知为何,那种森冷的寒意却渐渐淡了,也不再呕吐。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现在肚里什么都没有,就是黄胆水也吐不出来。可是他起伏的呼吸,微弱、断续,却始终撑着这一口气,让我心里隐隐有些异样的感觉。

于是,我抖着手掰开他紧咬的牙齿,将水一点点灌进去。看他的样子,似乎在这里呆了有几天了,可能是自杀寻死吧,可是此刻我却不能不管他。

第二次出去再回来时,我却是带了块洗净沾湿的白布和一些四处可见的草药。见小银一脸被抛下太久的不耐烦和担忧,不由一笑,道:“放心吧,我就算会抛下他不管也绝不会抛下小银你啊!”

这个人脸上那些伤疤虽恐怖,却不至于致命,倒是这些流脓的毒疮,若不早点医治,恐怕他就真的要一命呜呼了。强忍着恶心,用白布擦干净他脸上的脓,简单清理了那些伤口,我又把捣碎的草药敷在他脸上,脖子上。

见小银又是一脸不耐烦和不解,我出去洗净了手,回来抱起它笑道:“我知道小银你厉害,舔舔那伤口就能让它们结疤。可是,那些伤口已经腐烂流脓,里面带了毒素,沾了对你不好。而且,他的伤口比较特殊,若是简单的结疤,内毒未清,恐怕反而不好”

我正絮絮叨叨地跟小银说个不停,冷不防身旁那个比鬼更可怕的大哥发出一声□□,慢慢直起身来。

我心中骇然,猛地抱起小银退到一边,身体几乎要嵌进墙壁地紧靠着,心中不住祈祷:别看我!别看我!千万别用你那张比木乃伊还恐怖的脸来看我!

当然,上天是从来听不见我祷告的,那个“木乃伊”,慢慢转动了那双仿佛随时会摇摇坠落的眼珠子,最后落在我身上。声音大概是因为多天缺水而有些嘶哑:“你是谁?”

那眼珠真的不会掉下来吗?我抱紧了怀中同样瑟瑟发抖的小银,脸色惨白,很想移开目光,可被那双鬼眼盯着,竟连呼吸也不敢重半分,更别提动弹了。

“木乃伊”冷笑了下(其实他连嘴唇都没有,这动作绝对是我自行想象的),又是嘶哑的声音响起:“害怕还多管闲事?”

我怔了怔,他的眼神,怎么说呢?明明只剩下两个珠子,明明象是在冷笑,明明用着嘲讽的口气,可是为何我却从中看到了异样的沉痛呢?

其实,那张脸看多了,也不是那么恐怖。忽然想起星爷说过的那句话,不由脱口道:“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再看他脸上贴了一堆我敷上去的草药,换个角度来说,倒象个绿色的木乃伊,想到这里,我不由轻笑出声。倒是他一时竟有些呆了,全不知我为何发笑。

我虽还在发抖,却还是脱出阴影走了上去,将自己沐浴在月光下。看他一副惊怔的表情,不由连发抖都忘了,越发觉得这张脸也不是太恐怖,倒有些好笑。

“你问我为何要多管闲事吗?”我指了指自己的脸,笑道,“总结为一句话便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许是我笑地太过灿烂,他的眼神亮了亮,又熄灭,慢慢别开脸,不带感情地道:“姑娘说笑了,你的情况又岂可与在下相提并论?在世人眼中,姑娘顶多算是个貌丑之人,而在下却是个实足的妖怪。姑娘敢说,初见在下没有这样的想法吗?”

阿门!我脸色变了变,不由干笑了声,暗衬:我刚刚好象觉得他比妖怪更恐怖

“象我这么一个连父母都恐惧的人,活着又有何意思呢?姑娘实不必好心救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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