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买了十个人,你打算让他们住哪里在哪里吃饭,对了,你买的人性别呢,这事我也听说了,他们基本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有的为了不被分开,甚至想要全家一起寻死的。”孙翠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你应该比我还清楚,如今这个朝代延续了几百年,这些奴仆并不是现在才是的,有的是世世代代的奴仆,如果主家出了事,那奴仆们都跟着被发卖,有的一家子都几十口人呢。”
这……倒也是这个道理。
老妈考虑的有道理,买了人,你得有为他们负责吃喝拉撒睡的准备。
如今其实也买了不少人了。
大松庄加上王老汉就是三家,京城一家,目前这个宅子有两个人。
春杏是一直跟在她身边的,但叶洛茵没有那个带丫鬟的自觉。
经常将春杏要么留在县城,要么就留在大宋庄。
反正春杏也已经习惯了。
不需要她的时候,她就安下心来做配饰。
给她银子死活也不要。
叶洛茵就单独给她放着,春杏总要出嫁的,到时候给她当嫁妆就好了。
但是,说到底,这人是买还是雇呢?
孙翠芝说只要安排好住的地方,买人也行的。
住的地方?
总不能和他们住在一起。
也不能去庄子。
叶洛茵跑去看四周的房子,也顺便研究了一下,所以,大户人家本就准备好了奴仆住的地方。
可是自己自家的宅子一部分做面馆,一部分作坊,剩下的就是住的。
哑婆婆和小巧住的地方在主院的后面,院子不大,也就还能塞进来三四个人的样子。
周围的宅子都有店铺,况且,都是祖宅,那么乱的时候都没舍得扔下跑,足以看出重视程度。
再说了,那几家也没有卖的意思。
叶洛茵决定先雇人,签三年契约,工钱高点,等销路打开再说。
于是,雇人的事儿就去找了叶风。
叶风找了牙人,两天的功夫就给找了十个人,都是女的,年龄从四十到十五六岁不等。
无论什么年代,只要手里有钱,做什么都快的。
前后也不过半个月的功夫,第一批货一共五百块香皂就已经成型了。
这一次没在夫人小姐里推销,池夫人在县城和凌州府都有铺子,另外车队也带货。
再就是叶洛茵这里,给京城捎去了一部分,京城的宅子如今不单单是住人的宅子了。
在过完年出了正月之后,车队拉着罐头以及京城店铺定的货,还有叶风的信去了京城,车队在那里耽搁了几天的时间,跟着钱大发一起将靠近街面的房子重新规整改成了一间杂货铺。
这次车队带了东西,其中有五车就是放在杂货铺里卖的。
既然是杂货铺,必然种类繁多。
不过现在商品没有分类,就算是活物也可以在这里售卖。
在供货商那里批发了不少杂货,要说杂,那是真杂。
就算是刚开业,在这里也能买到想要买的东西。
从供货商那里还订购了一大批在这个年代看不出来的蜡烛还有旧棉布,再就是一些山产品,然后像风干的腊肉腊鸭等。
除了官府不让售卖的在这里可以摆出去。
叶海现在锻炼的很是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