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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9章(第1页)

“你的哥哥死在反叛军手里。”提姆道:“雌父和祖父也死了。”

“是。”皇族雄虫生气起来,他在提姆眼中就是一团皱巴巴,极为不堪的马赛克。他撕开自己纯白的上衣,仓皇走上来,把布条系在提姆受伤的脖颈处,“守护我们这种失败者有什么意思吗?外面那个叫做柏厄斯的家伙,要睡我也好,要弄死我也好,随便他——我,我毕竟是雄虫。”

“嗯。”提姆还没说柏厄斯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呢。

他摸着脖颈上的布条,轻笑起来,脱下军装给未成年披上,“回安全屋吧。”

“指挥官,我不怕死。”

“嗯。”提姆平淡道:“好孩子,回去吧。”

有我这个军雌在,不会让你们这些还没有成年的孩子受到一点伤害。

这里,是皇族的旧地,是皇族血脉最后的幸存地。

也是留有皇族血脉的一千零七个幼崽的苟存之地。

第三百零五章扑棱爱情故事(8)

(六十一)

“提么叔叔,为什么想成为军雌。”

“没有为什么。”

柏厄斯才考入军校时,拿着入学考面试问题考提姆。他本以为自己会听到和自己相似的“职业崇拜”“为了追逐名利”的想法。不曾想,确实这样一个答案。

提姆道:“雌父帮我填的志愿。”

“读指挥系也是……”

“我的分数,不读指挥系很可惜。”

柏厄斯为此叹息。他总感觉提姆是个浑身被教条包裹的软心糖果,除了那该死的玩具鸭子,只有年幼的自己能撬开一二,吮吸其中蜜汁。

他曾经为自己在提姆身边的特殊待遇感觉到荣光,隐约感觉到自豪。

在提姆没有亲生孩子之前……

在提姆没有选择孤雌生育之前……

他柏厄斯,一直都是提姆最先宠爱的孩子……

“指挥官!”

“指挥官叔叔。”

“叔叔啊呜呜呜呜。”

这栋悠久历史的古建筑,还是没能抵挡柏厄斯的野心。他趋势外骨骼砸烂大门,沿着壁画与穹顶冲向安全屋,其余军雌一个接着一个放下武器,高举双手。

唯有提姆,站在安全屋的门口,用豁口的军刀对准柏厄斯。

他的手臂见了骨头,随着呼吸胸腔带出褐红色的气体。安全屋的门从内锁上,只露出两掌宽的观察窗,一张张未成年孩子的脸庞挤在上面,眼瞳随着飞溅出来的血与肉沫摇晃。

柏厄斯紧了紧手。

他身上的外骨骼似乎有颗螺丝生锈,动作晦涩,发出锈铁的味道,“提么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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