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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第4页)

这一回合,输赢任它,他要不负年华。

陶楂憋了口气,他闭上眼睛,破釜沉舟般朝着空荡荡的群山喊出:“林寐,我讨厌你!”

他嗓门本来就不大,风把他的喊话吹得支离破碎,

但林寐却听清了。后者歪了下头。

喊完,陶楂用手指挠了挠林寐的膝盖,少年的脸不知道是被风吹红了还是被啤酒那点酒精度给烧红了,他清清嗓子,终于说道:

“把我讨厌你留在这里,我喜欢你只说你一个人听。”像是捧着什么珍贵的小秘密般,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复,“喜欢喜欢喜欢,我喜欢喜欢喜欢你。”

林寐喉结微动,心脏的悸动使人呼吸困难,他眼睛似乎有些红,陶楂还没看清,就被轻轻握着脖子吻住唇。

“再说一次。”林寐蹭着陶楂的唇,低声催促。

勇气在刚刚已经用光了,陶楂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林寐没执着于让他重复,他拇指按着陶楂的下唇。

“对了,”陶楂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还要把过去的我也留在这里,那么可怜,那么弱小,那么没用。”

“不。”林寐头一回拒绝人拒绝得不假思索,并且是拒绝之后才沉思原因。

林寐说:“好的,坏的,可怜的弱小的。只要是你,都是属于我的。”

男生笑起来,“你不要你那样的你,我要。”

陶楂喉咙发涩,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人类,此刻却产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错觉,不是花坛和绿化带里的植物,是原始丛林里想怎么生长就怎么生长的植物。他扎根在最肥沃的土里,饮着最充足的雨水和阳光。迎风不惧。

他长成参天大树,长成瑰丽的花,哪怕长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这是只属于他的自由和勇气。

耳边的风吹得越发狂妄热烈,身周原本陌生人的年轻人们已经混成堆闹成一团,有人搬来大音响放起了歌,糟糕的环境促成了一场短暂又充满激情的狂欢。

不远处的曹严华在人群里蹦跳,他举高了啤酒瓶,淋了自己一头,看着林寐和陶楂,“不一起玩吗?!”

脚下是柔软又坚实的土地,绵延万里。有人挤着摔倒,有人被撞得踩得哀嚎,有人举着酒瓶狂笑,还有人抱成团哭闹。

不常见,但合理,并且理直气也壮。

生命就应当如这般肆意,疯长。

很快,陶楂跳得大汗淋漓,他心脏已经快被挤出了嗓子眼。他前后都有很多更疯的年轻人,但林寐护着他,他一次都没被撞到过。

林寐紧紧牵着他的手,陶楂只是朝对方看了一眼,就被掌着后脑勺粗暴用力地吻住。

少年被完全拥住,他拽着林寐衣摆,被目光晦暗的林寐抓着手腕远离众人,带进早已搭好的帐篷中。

疾风骤雨的吻缓慢变得温柔起来,一分一寸,更使陶楂感到头皮发麻。

林寐手指微凉,探到热处时,陶楂浑身直颤。前者并不沉迷热爱于真正的进入,相反,他很喜欢握着陶楂,逗着陶楂,细致地观察陶楂每一秒的反应。就像一直以来在进行着的那样。

半个小时后,陶楂通红着全身,披毛毯坐在帐篷里,听着歌,趴在小桌子上一笔一划记着这次出门旅游

的帐。

外面已经安静下来。

林寐看了眼他他的记账,“不用你出。”

“那不行,”陶楂咬着笔头,皱了皱眉,“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万一我们以后”他的自由联想在触到林寐不善的目光时一下噤了声。

月黑风高,万籁俱寂,宜:杀人分尸。

陶楂立马改口,“万一以后我们,我们”他编不出来。

林寐拍了拍他的脸,他把旁边书包拿到身前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枚款式简单的素戒,内圈刻了名字。

“给谁的?”陶楂口干舌燥,明知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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