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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正文完结下 评25字有红包包(第5页)

“好。”宋乔曦抬头,答应的干脆利落。

她不是一个在乎形式的人,宋乔曦真正在乎的,是两个人之间真的情感。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在那里,领证和婚礼,无非就是个仪式而已,什么时候去办,都可以。

“那我让助理预约一下,抽空去吧婚纱订了吧?”楚尽用的是黑莓手机,全键盘打字更快一些,他一边说一边给秘书发邮件。

“好。”宋乔曦点头。

“还要再买些伴手礼回去,我列个清单。”

“好。”

楚尽发完邮件,在宋乔曦嘴角啄了一下,他电话又响了,转身到窗台去接了个电话。

等挂掉电话,楚尽发现一双凉凉的小手从身后抱住他,宋乔曦把头抵在他背上,说话的声音带着鼻音,“时间过得好快呀,都2011年了,楚尽,我还记得1996年的你是什么样子”

“我也记得1996年的你,”楚尽握住她的手,顺着宋乔曦的话说,“我还记得那个肉嘟嘟的吃货小糯团,迈着两条小短腿,像条小尾巴似的,到哪儿都粘着我,甩都甩不掉。”

“那是因为你是我家的童养女婿呀,当然要从小就培养感情。”宋乔曦说的大言不惭。

她很想念大院儿里的每一个人,就算借着结婚的机会,大家最后再聚一次也好。

等真的拆迁了,就真的是各奔东西,或许,很久很久才能再次碰面吧?

pocky在她脚边来发出“呜呜咽咽”的撒娇声,这是只很粘人的小狗。

宋乔曦弯下身,抱起它,pocky也会像cky一样舔她的脸颊。

今年夏天,宋乔曦就要满21周岁了。

她要嫁给,自己人生中喜欢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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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北方的婚礼仪式都是在上午举行,丁家两口子在齐州开的高档酒楼门口,一大早就有婚庆公司的车队开过来,一群人忙着卸货搬运庆典用品,开始忙碌地布置现场。

早上七点不到,丁家爸妈就赶到了酒楼,亲自盯着员工和婚庆公司的人做好婚礼现场的准备工作,容不得一点马虎。

宋乔曦相当于丁家的二女儿,丁家两口子完全是拿嫁丁淼的规格来操办的。

大院儿还有半年就拆迁了,有一部分邻居已经搬走了,不过和宋家关系好的老街坊邻居们,就算不住在大院儿了,也都收到了请柬。

无论是早就离开体制内选择自主创业,现在已经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的小孙记者,还是已经住进养老院,依旧靠着好口才火遍全养老院的“脱口秀og”孙爷爷,或是大院儿里从小看着宋乔曦和楚尽长大的邻居叔叔阿姨们,他们都保证,当天一定要来参加两个孩子的婚礼。

夏秋梦一毕业就和程立冬结了婚,第二年就生了个虎头虎脑的大胖小子,小家伙今年刚满一周岁,是最好玩的时候。

被宋家两口子请来当“滚床小子”,沾沾喜气儿。

小家伙一大早就被程立冬抱过来,在宋乔曦和楚尽铺满红枣、花生、桂圆的大红床单上留着口水欢脱地爬来爬去,光荣完成了“使命”。

宋乔曦在外国语和r大附中的同学们,也都趁着暑假来参加她的婚礼,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浑身都是劲儿,一群人在王君洋的指挥下跟着宋家人忙前忙后。

今儿个,婚礼的司仪是丁一。

他和梁珊珊俩人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给宋乔曦和楚尽在婚礼上准备了一份惊喜。

这个秘密一直维持到婚礼开始前,任凭谁问他俩都不说是什么。

伴娘团是丁淼、梁珊珊和黎楚楚,伴郎团除去丁一这个司仪,就是王君洋和赵鑫。

梁珊珊和黎楚楚在新娘化妆室陪着宋乔曦化妆换衣服,丁淼和王君洋他们在外场帮着宋叔、乔姨接待宾客,来的打都是大院儿的老熟人,他们“小五人帮”的孩子去正好。

乔琴今天穿了一身暗红色的鱼尾连衣裙,精致的妆容也无法遮挡眼尾明显的皱纹,不过任谁一眼看上去,都知道她年轻的时候绝对是个绝色美人。

新娘的爸爸宋建国穿了一身订制西装,是女婿带着去买的,他一头浓密的卷发已经白了一半,用发胶固定住,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也颇有年轻时被人称为齐州“费翔”的范儿。

宋家两口子和赶来的老邻居老街坊们寒暄着,乔琴一眼就看到楚老爷子拄着拐杖,在方婶和明哲的陪伴下从正门走进来,赶快催促宋建国迎上去。

“淼淼,给楚爷爷把胸花拿过来别上。”乔琴声音提高一些,对不远处的丁淼招招手。

“来啦,阿姨。”丁淼一身水蓝色的伴娘纱裙,手里拿着胸花,像一片天边的云朵似的飘过来,给楚老爷子别在胸口,还不忘嘴甜的夸老爷子两句,“楚爷爷,您今天这身打扮,带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和民国时候的贵族特别像,起码比实际年龄年轻了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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