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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2页)

唐柔有一双很强势,但是很爱她的父母,从小到大,恨不得把一切都给她安排好,盼着她能一切顺遂,在她决定要和郑旭结婚前,夫妻俩拿出家里全部积蓄,还把在老家放租的门面房卖了,再加上唐柔毕业工作这里面的存款,在容城帮她全款买下一套两居室。

那套房子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学区房,地段不那么好,但户型方正,朝向和采光通风都很好,交通便利,还挨着大型农贸市场,生活起来是很舒服的。

唐柔去年十一月跟郑旭领证,婚礼原定在四月下旬,这半年,在筹备婚礼的同时,郑旭还致力于游说唐柔置换房子。

他提出,让唐柔把她那套两居室卖了,然后他家再给一部分,买一个大点的三居室,如果是四居室会更好。

“两居室太小了,这边也没有好学校,以后孩子长大上学,还要再考虑学区房,也没多少年,还不如趁现在房价跌了点换个好的,一步到位,省得以后再折腾。”

“得三居室,毕竟以后要请月嫂,我妈还会过来带孩子,总不能没地方住,要是四居室就更好了,咱们以后要生两个孩子的,或者逢年过节,你爸妈和我爸妈都过来容城和咱们一起过,都要有他们的客房。”

理由听起来相当像那么回事,唐柔这个恋爱脑不免动摇,郑旭趁机又提出,既然他也出钱,那房产证上就得有他的名字。

说法是:“不管男女,其实都会心里不安,要是不加我名字,我会没有安全感。”

他一示弱,唐柔就退步。

一月初的时候他们真的去看房了,梁满她们只知道她有换房的打算,可不知道她是被郑旭哄着换的。

他们很快看中一套大三居新房,唐柔的两居室通过郑旭卖给了他在设计院的同事,然后一人出一部分首付,他们买下了新房。

就这样,原本属于唐柔的婚前财产,变成了她和郑旭的过后共同财产。

梁满震惊地问:【房产证上有注明持有比例吗?】

唐柔说没有,她当时还是相信郑旭的,相信他会和自己一起经营好这段婚姻。

梁满看完来龙去脉,直接就问她:【你脑子真的还好吗?这种“洗房”的事,网上早就一大把,你怎么不长记性?】

梁满:【气死我了。jpg】

唐柔就知道自己会挨说,可是现在也没办法,她要和郑旭离婚:【所以现在怎么办啊[大哭]】

梁满问了好几个问题,主要是房子地段在哪里,她要估个价,唐柔告诉她是在某某路,她一听脑袋都大了。

直接发语音:“那边房子六七百万一套,郑旭这丫分走一半是几百万啊!他出了多少钱?”

唐柔说了个数,郑旭的出资居然还比她少了近三十万。

梁满登时气得咬牙切齿:“他这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白赚几百万!”

又说:“等着,我去问问律师。”

咨询的律师是她曾经的客户,对方了解完情况后直言:“她这情况没办法的,只能认栽,而且你们还要小心他用冷静期拖着不肯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共同财产按持有比例分割,房产证上没有表明持有比例,所以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一人分一半,所以郑旭可以拿到房子一半的所有权,折现后价值三百多万。

不要太相信人性,也不要去考验人性。唐柔这是吃了大亏。

莫先念:【现在只能这样,糖糖你要想一下,是要房子还是要钱。】

梁满:【恕我直言,要钱的话郑旭给不起这么多,还不如要房,房到手以后再做打算。】

能供得起就供,毕竟那套房地段确实不错,住大房子总归比住小房子开心。

要是供不起,还可以卖了,以后再买套小的。

梁满:【主要是这样能让郑旭快点答应离婚。】

林钰:【反正已经要痛了,长痛不如短痛。】

唐柔没什么更好的主意,于是听取大家的意见,决定忍痛花钱买清净。

只是这一次确实伤了元气,有点人财两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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