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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第8页)

珠珠指着□□黑色的长管,正色道:“皇阿玛,大不列颠那里的士兵,并非像我朝一样,手握长枪或者身配砍刀,那里的君主,命他们的工厂制造大量的枪支、弹药,弹药便会从这个黑色的长管里射出来,远处女儿不敢打包票,但是百米开完,只要瞄准,便是女子也能让人一枪毙命。”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榴弹炮、迫击炮、步枪、连发手枪,炮的威力和射程都远超于手枪,一炮下去,可将一里地内的人都炸死,将那一片的稻田和屋舍都化为灰烬。”

“更别提这艘战舰,女儿在海上就亲眼见过,他们的战舰可以用在战争中,几百米开完一炮就将几艘小船只都炸翻在海里,海上的人无一幸存。”

胤禛有些怀疑,“这些东西的威力真有你说的这么大?”

珠珠起身,请胤禛去武校场一起观摩。她命一个侍卫在一百米的靶子上绑了一只活兔子。

听到和硕慧安公主和皇上去了武校场,宫中除了站岗不能擅离职守的侍卫外,武将战士们都聚集在这里,几位皇阿哥也都逃课出来观看,连宫中好奇、胆子大些的小太监们也都扒着墙角看热闹。

珠珠套上不太合身的铠甲,有些不太娴熟的取出几颗子弹上膛,她屏气凝神,透过瞄准镜仔细地瞄准。满洲地姑奶奶自幼骑马射箭,珠珠作为皇室的格格,都是最好的骑射师傅去教导,她又喜欢,骑射功夫和她几个兄弟们比起来也不逞多让。

场上静默,几百双眼睛看着珠珠,只见珠珠瞄准后,轻轻叩动扳机,一颗子弹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胜似弓箭立弦一样射了出去,不过眨眼间的功夫,兔子当场毙命,血溅了一地,而且扎根在地数米的靶子也被击倒在了地上。

众人哗然,都吃惊的张大了嘴,要知道那武校场的靶子,是用了最坚实的桑松木所作,寻常男子几十斤重的力气开弓连射出七八只箭在靶子上,都不能让那靶子有丝毫的晃动。慧安公主骑射功夫虽好,但力气绝不能和一位成年男子相比,更何况是这么远的距离!产生这么大的威力的,只能是这把看起来黑漆漆、不起眼的枪支了。

弘昭很是激动,从观看台的椅子上跳起来,“皇阿玛,这卡宾枪的威力果然不可小觑!远胜于我们使用的武器!”

弘时也很震撼,但嘴上仍称能:“可是三姐射击的是兔子,兔子毫无反手之力,我们的战士是头戴钢盔、身披盔甲的,还有一身功夫在手,自然不会像兔子一般任人宰割。”

胤禛抿着嘴,脸上看不出喜怒,不过弘时也说出了他心中的想法。他自傲的大清战队,这几年来无论是平定青海还是驱准保藏,都战无不胜,岂会输给一支小小的枪支。

武将在场上激烈的争论起来,有像弘昭一样赞叹枪支的威力之大,觉得应该派人去海外大量采购回来,有的人像弘时一样认为不足为惧。

珠珠并没有和他们争辩,她吩咐侍卫,取一身士兵们常穿的铠甲,套在稻草人上,仍然放在了一百米的位置。

武将们吵得不可开交,谁都没有注意到台下珠珠的举动,直到在一片乱糟糟的争吵声,珠珠射出了第二颗子弹,子弹以不费吹灰之力射穿了铠甲,径直的穿过了稻草人的身体,穿过了铠甲的背面,然后落在几百米开外的地上。稻草人经过火药的摩擦,迅速燃烧起来,众人看着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和一片硝烟的味道,都沉默的闭上了嘴。刚刚那一颗子弹,就像一个巴掌打在了他们的脸上。

胤禛脸色沉郁,双眸深沉不见底,一言不发,只不过不停抚摸着扳指的大拇指,暴露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

弘时没忍住,勇敢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看来我大清制造的那些铠甲还不牢固,要工匠们再多打磨改进一下啊。”

走上台听到这话的珠珠差点气晕过去,她这个三弟这些年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一点都抓不住重点。

弘昭严肃道:“皇阿玛,火枪的威力非比寻常,我朝的将士们哪怕再功夫盖世,所持用的刀枪也往往近身十几米才能使用,弓箭虽射程远,但杀伤力远没有火枪来的大。三姐一介女子,依儿臣看,凭借一支火枪便可抵挡我朝十名骁勇善战的将士,更不要说,这样的武器,到了能征善战的将士们手中,那将会发挥多大的威力!”

“更别提三姐之前说到的榴弹炮、迫击炮,虽儿臣没有亲眼所见,但是它们的威力想必更胜于这火枪千倍百倍。还有战舰,我朝福建、广浙一带不断有海盗来犯,这些年都不堪其扰,损伤无数老百姓的性命,我们只能是将其驱赶,但是没有真正能消灭他们的办法,如果我们也拥有战舰一样的武器,那何愁他们兴风作浪?”

珠珠赞善的看了弘昭一眼,幸亏自己只有弘时一个傻弟弟,弘昭还是很聪明的。

然后珠珠的另一个傻弟弟弘昼就开口了,“可是这火枪是三姐从大不列颠国带来的,大不列颠国距离我们几千里之外,怕是几百年他们的军队也不会来犯,目前我们在征战讨伐的罗卜藏丹津即将被年大将军平定,又何须庸人之扰,担忧这些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

弘昭朗声道:“六弟此言差矣,大不列颠距离我们虽远在千里之外,可史书也记载过,唐朝时期西方洋人便常来朝贡,更何况他们有了战舰这样厉害的武器,水路走起来更快于双腿和马匹,何愁路途遥远?”

珠珠笑着接话:“六弟觉得远?可我这样的一个小女子,不就到达了大不列颠吗?那大不列颠的人过来又岂会是难事?”

弘昼安静的闭上了嘴,他虽心里不服,但是觉得自己再说下去,就要在皇阿玛和众位武将的心里留下一个愚蠢的印象了。

武将也开始探讨起来,他们各执一词。

“不错,这样厉害的武器咱们确实也要有,就是这些枪支火炮不知道贵不贵,若是买的话,怕是也要花费不少的银两。”

“正是,买武器说起来容易,可今上登基的时候国库空虚,这几年刚缓过来,西北的战事还没有完全结束,哪有钱来买武器?”

“还有更重要的,我堂堂大清,结果屈尊去买洋人的武器,岂不是失了我朝的威严,让洋人耻笑?”

“老兄糊涂!武器这玩意儿打仗好使就行,哪管什么面子不面子!”

“不如咱们派使臣过去,说服他们归降于我大清,做我们大清的附属国,每年进贡枪支弹药,这样既不耗费银两,也不失了面子。”

“你想的真美!人家西洋国凭啥说归附就归附,凭你郭络罗大人脸大?”

“嘿,你这人怎么还攻击起我来?咱们大清国力昌盛,让他们做附属国是给他们的荣幸!”

“哼,郭络罗大人实在是鼠目寸光,若他们有如此威力极强的武器,真打起仗来,我们还没未必能胜于他们!”

“你这董鄂氏的老头,怎么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诶,诸位老兄,我倒是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咱们需要派宫里的工匠们好好研究一番,看着火枪到底是怎么造出来的,还有这子弹,看看咱们自己也能不能造一些出来。”

“不过是起了个洋名叫子弹,我方才一闻那味就知道了,这子弹就是火药做的!”

“什么?竟然就是火药做的?火药不是用来做炮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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