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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看迷>因为为师貌美如花[穿书] > 55 唯恐情多(第12页)

55 唯恐情多(第12页)

白马昂扬,风声过隙。

扔篮子的扔篮子,抱孩子的抱孩子,芳心暗许的少女现全都抖抖索索着筛糠似的腿往外奔逃,生怕一剑索命死无全尸,一转眼的功夫,只剩一地鸡毛。

方才还熙熙攘攘热闹声声的小镇霎时清净如鬼镇,万素谋并没有追的打算,任由他们逃窜,自己只好整以暇地站在原地,拿出一方织银锦帕擦净剑上的浑浊污血。

区区凡人,不过只能再苟活一时罢了。

况且,他最喜欢这种天地只他一人的孤寥寂静,在这条长长的古城街道,夕阳欲落未洛,享受片刻孤独无敌的滋味,除了街尾那个白头发的,没有——等等,嗯?

竟然还有人在?

扰他兴致的是一个衣裳褴褛的白毛乞丐,脸上戴着一副掉漆的福神面具,看上去颇为滑稽可笑。

万素谋讶异地挑起一边眉毛,剑锋一扫,对向长街尽头。

“喂,你一个乞丐老头,为什么不逃?”

“……第一,我真的不是乞丐,”这人一头白发,声音却并不老,反倒有些好听,有玉石相击之味,他从支摊上跳了下来一本正经道,“第二,我也不是老头儿。”

“哦?”万素谋冷笑一声,俊脸满是不屑之色,“我见你落魄至此,分明连乞丐都不如。”

“非也,”相易道,“在下生来不偷不抢,光明磊落。”

万素谋提手看剑,“第一,这世道从来笑贫不笑娼,你的磊落并不值钱,第二,你不该坏我兴致。”

霎时,千金剑一翻一扬,金袍乌冠的贵公子侧身飞入长街,惊鸿纷飞,天光一滞,名剑动如雷霆。

剑气至喉,却见这口舌颇皮的白发男人随手从地上捡了一根支摊的长棍,迎面架起,剑与棍猝然相遇,削铁如泥的金剑竟没能一气斩下,反而是击起一片铿锵之声的电光火石。

“哦?”万素谋也是一怔,随后提唇一笑,“原来是个有点本事儿的,难怪敢在我一剑千金面前放肆。”

相易只手架剑,后退三步,“怎么,你很有名吗?”

万素谋这回拉下了脸,“狂妄!”

他开始剑剑全力,再不留情,眨眼之间竟然已过百招,长街呼啸而过,风声入耳,只听“喀”得一声,支摊长棍到底比不过千金之剑,已然是断了。

相易“哇哦”了一声,一扔残棍,往后退去。

万素谋大获全胜,反而不紧不慢了,剑锋晃晃悠悠地指着这人,“我见你身上无一丝灵气,原来不过一介凡夫,但你能在我一剑千金手下撑过百招,也算是不错,说吧,你有资格在死前报上名讳。”

“唔,”相易面有难色,“还是不要了吧,说出来怕吓着你。”

万素谋哈哈大笑,食指捋过鬓下一束黑发,凤眸微挑,“你这人也有点意思,连声音都像我的心上人,不过可惜,我不会饶你性命。”

相易,“……哈?”

他一有问题都是憋不住的,好奇地挑眉,“你心上人是个男的?”

“怎么,不行吗?”万素谋面色一沉,“世间至纯之爱应由心生而不抑身,你们这些凡俗之人怎么能懂得这种我对他这种超越平常凡俗的情?”

狂风一剑,千金收海之势!

又是“呲呤”一声,街尾三道剑光炸开,两个身影错身而过。

万素谋转身,“嘭”得一声,白发男人已头身分离,血溅三尺,颓然倒下扬起一片尘埃。

呵,蝼蚁。

万素谋收剑入鞘,好整以暇地开始束发整冠,片刻,便又是一位乌冠螓首的贵公子。

蝼蚁就是蝼蚁,浪费他的时间。

“哎,不懂就不懂嘛,这么凶干嘛?”

万素谋煞是一怔,猛得回头望去,只见隔了一整条长街,明明已死之人正倒坐在他的仙马上叉着腰向他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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