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秋渡微怔,“可我从未听您主动提起过她,你们之间是发生过什么事吗?”
“能有什么事。”方荷芝下意识就否认,“再好的朋友的都会渐行渐远,更何况我们只是同学而已。”
“普通同学会有那样的反应吗?”贺秋渡道,“从您最开始对杳杳的态度,我就觉得有点奇怪了。”
“我认识她的年纪和你遇到然然那会儿差不多,那时我刚上中学,她和我都是圣荣女中的学生。”方荷芝道。
贺秋渡听了有点儿惊讶。圣荣是全国有名的贵族学校,能进这所学校念书的女生,基本都是家境优越、出身良好的大小姐,而偏偏林鸿不喜欢孟芸芙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觉得她与林远枫相差太多,别说门当户对,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她家原先也是做生意的,一家人生活得相当不错,很幸福。但是在圣荣,她家这样的情况却会被周围同学轻视。某些人表面不显,背地里却说她家是不上台面的暴发户。”方荷芝想起自己那时还带上自家“员工”,挨个儿堵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差点让孟芸芙变成人见人怕的校园大姐头。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学生里最优秀最出挑的那个。不光成绩好,还多才多艺,不管做什么事都认认真真、全力以赴。”
说到孟芸芙的好,方荷芝整个人的气场都柔和了下来。“而且,她性格也很好,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温柔善良的人。无论谁向她寻求帮助,她都会慷慨无私地伸出援手。甚至连路边被遗弃的小猫小狗,她只要看见了就不会不忍心不管。到后来她家收养了一堆猫猫狗狗,多到都快养不下了。”
“初三那年,她突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学校。我去问了校长,才知道她家里出事了。她父亲涉嫌经济犯罪,吃安眠药自杀了。虽然她和她母亲作为家人不需要背负债务,但是会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一夜之间,她们母女二人没有了家,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
“我想帮她,但我知道,按照她的脾气,一定不肯接受直接的帮忙。于是,我和校长商量,希望由方家承担她的那部分学费,但跟她说起来,还是用校方资助优秀学生的借口。她的成绩很好,如果放弃直升高中部,真的太可惜了。”
“之后,我还绞尽脑汁想了很多方法、撒了很多谎,只想在不被她察觉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帮到她一点。小秋,你不知道,但凡你见过她本人,你就一定会觉得,像她这样的人,天生就该当做被捧在手心的花,让她吃一点苦、流一滴泪,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只要她愿意,甚至不用开口,只要稍微点一下头,我就恨不得把我有的一切都捧到她面前。她要也好,扔也好,我都不在乎,我只希望她能过得好一点。可是她太坚强了,坚强到近乎强硬,坚强到任何同情或是怜悯,都是对她自尊的伤害。”
“她的那双手,本来是弹钢琴的手,现在却要做很多粗活累活。每次我看到她在那间逼仄狭小的出租屋里忙忙碌碌,心里就像针扎一样疼,怎么会这么疼。”
“每天一放学,她就要去打零工挣钱补贴家用,回去后还要照顾卧病不起的母亲,忙到很晚才有空温习功课。双休日也是一样,几乎连一点喘气的余裕都没有。但就算这么苦,她也从来没有抱怨,连一滴眼泪都没掉过。”
“那年我过生日,她不能像以前一样买贵的礼物送我,就自己动手织了一个毛线手提包给我,还煮了一碗长寿面给我吃。她的房间太小,挤不下两个人,我们就坐在地上,我趴在小桌板上吃面。她问我好不好吃,我都没法儿回答她,只能闷头吃面。我怕我一开口,眼泪都要掉到碗里去了。”
“那年生日,我没有许有关自己的愿望,我只祈求上天能让她再次得到幸福。”
说到这儿,方荷芝已经气息颤抖,她拿起杯子又喝了两大口凉水,冰冷的液体落到胸腔,才稍微压下去一点烧灼的酸痛感。
“高三那年,她母亲终于去世了。我帮她一起料理完后事,第一次,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很伤心,好像要把迄今为止忍耐的痛哭,统统通过眼泪发泄出来。她对我说,从今天起她就是孤儿了,这世界上她连一个家人都没有了。我想都没想,就说那让我来当你的家人吧,我绝对不会像他们那样离你而去,从今往后,我们要一直在一起。”
“毕业后,她如愿考上了心仪的音乐学院,她一直都很喜欢唱歌,从来都没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陪她先去大学校园看看。她站在湖边,让我帮她拍照留念,镜头里的她笑得很美很美,我都不记得她多久没这样笑过了。看着她的笑容,我心里就想,她能永远这样笑就好了,她以后一定要过上最好的人生。”
“回去的路上,我们看到张贴在校园告示栏里的海报,是一个唱歌选秀节目的海选招募。这个节目当时特别火,连我都知道。她跟我说,她也想参加这个节目,虽然很难,但就算失败了,也算挑战过了,她不想留下遗憾。”
方荷芝轻轻叹出一口气,热热的,是积聚在心口的回忆与感情。虽然被藏在心底很多很多年,不去想,不去碰,但还一直都在,完完整整,无失无忘。
“陪她参加比赛的那段时间,成了我前所未有的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我帮她找最好的声乐老师,陪她练习,坐在练习室听她唱歌。我喜欢看她努力的样子,喜欢看她全神贯注的表情,偶尔会因为困难而皱起眉头,努力克服之后又会轻轻地笑一笑。”
方荷芝闭了闭眼睛,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张年轻干净的面庞。午后的阳光从练习室的窗口洒落进来,孟芸芙的笑容在浮动的金色光线里是那么柔和生动,最好看的温柔女孩儿样。
还有,最耀眼的、全力以赴的生存方式。
自己从来都是个没什么远大理想的人,但是,看着孟芸芙一点一点离梦想更近,一步一步走向更宽广的舞台,仿佛自己也终于有了渴望实现的事情。
希望她的美好能被更多人看见。
希望她的歌声能被更多人听见。
满溢的幸福驱走了长夜,忧伤与烦恼全无踪影——
由衷地希望她能拥有玫瑰色人生。
“后面的事你应该也知道,她成为那一年的总冠军,一时间家喻户晓。许多经纪公司向她抛出橄榄枝,她终于如愿成为真正的歌手。她是生来就适合舞台的人,哪怕新人时期登台,台风略显稚嫩,照样有种无可抵挡的吸引力。”
“每次她上台演唱,我都一定会在台下倾听,不是作为粉丝,而是她最坚定的支持者。她曾对我说过,其实她很容易紧张,生怕自己唱得不好辜负歌迷的期待。但是,一想到我也在台下,她就顿时不紧张了。虽然从台上望下去,下面是黑压压的一片,她并看不见我,但是心里想到我正看着她,就感觉自己有了最坚定不移的依靠。”
方荷芝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桌上的蜂蜜罐上。蜂蜜罐也是潘崽的造型,圆圆滚滚,憨态可掬,里面盛满了盈盈的金黄的蜜。
所谓幸福,也和糖罐里的蜜糖一样,一勺勺地蘸取,总感觉吃也吃不完。等到某一时刻,勺子突然“叮”地触了底,才惊觉甜蜜早已所剩无几。
一天晚上,她一如既往地捧着束孟芸芙最喜欢的铃兰花,在表演结束后去后台祝贺她,谁知竟意外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男人长得很英俊,笑起来眉目温慈,令人着迷。
男人的手上,也捧着一束开得正好的洁白铃兰。
“从那以后,林远枫每天都来,就跟甩不掉的牛皮糖一样。”方荷芝牙关紧咬,衔着恨。“林远枫如果真是个浪荡下作的烂污男人也就算了,我不择手段也要让他彻底在她面前消失,可他偏就不是。”
“我调查过他,不止出身好,底细也很清白,感情经历基本是张白纸。平时连交际应酬都很少,闲暇时间会选择旅游和运动,还很喜欢音乐和文学。总之,我不得不承认,她会愿意和他交往,并不是毫无理由。”
“但我,就是讨厌他。”
讨厌,讨厌,讨厌。
讨厌到无以复加。
因为,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从看到孟芸芙笑盈盈地接过花束的那瞬间起,自己就无比清楚意识到,这个男人,一定会把孟芸芙从她的生活中剥离出来,打破她们的关系,改变她们的现状,让迄今为止积累的一切,全都化作沙砾堆起来的城堡。